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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公司“专营骗税” 两名前负责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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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09日12:11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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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贵阳1月9日电(记者何云江)贵州一公司无任何经营活动,唯一“业务”在于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日前这家公司前两名负责人朱海乐、侯远徽分别被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9月,朱海乐受他人指使在贵阳成立鑫源贸易有限公司,并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2002年4月,广东人侯远徽也受人指派,来到贵阳与朱海乐一起共同“经营”这家公司。
这家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进行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却向贵阳市南明区国家税务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84本,共计2100份。在填开时采用“大头小尾”和“阴阳票”的手法,即发票联、抵扣联上的金额大于记账联、存根联上的金额,并且相互间受票单位不一致。截至案发,共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2020份,其中有抵扣联的专用发票554份,涉及上海、深圳等地30余家公司。这些发票共计虚开金额达5075万多元,已申报抵扣税款830多万元,目前仅追回税款50多万元。
此外,2002年5月,这家“公司”假冒上海亿锋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本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份,金额达163万多元,税款27万多元,全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法院审理认为,朱海乐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790多万元的损失。鉴于朱海乐系受他人指使,且赃款由他人支配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侯远徽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国家造成440多万元的损失。鉴于侯远徽系从犯,依法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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