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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一批腐败案件去年审结 6地厅级官员被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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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3日14:59 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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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贵阳日报》报道,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获悉,2003年,贵州省法、检“两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公平与正义,积极查办职务犯罪,审结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据报道,贵州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35件,审结711件,同比分别上升19.71%和19.1%,判处罪犯567人。其中,地(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20人。依法审结了原省地税局局长罗发玉受贿案,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姚康乐滥用职权、受贿案,原瓮福矿肥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宏福开发有限责任总公司总经理王国文受贿案,原省交通厅副厅长、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张有德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声云受贿案,原红阳机械厂副总经济师、中外合作贵州红阳密封件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黄伯廉贪污案。还有一批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贵州全省检察机关去年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办案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140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56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8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29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作用,形成侦查一体化和省地两级检察院为主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机制,加大了办案力度,依法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五万元以上的案件238件,挪用公款十万元以上的案件66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56人,其中地厅级干部6人。(何恩红 记者贺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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