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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内部资料出版物开展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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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3日18:1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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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13日电(记者曲志红)某些美其名曰“内部资料”的出版物,利用主办单位的职权强迫群众订阅,否则就不予年检、不许参加考试甚至不予办理执照等。这种听起来像天方夜谭的故事,在一些地方却是真实的现实。对此,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部署有关部门,今年一季度在全国开展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其违规出版、强行征订等行为。
新闻出版总署已经发出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局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监管的原则,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对现有不符合出版条件,违反规定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或其他不得刊载的内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立即注销其准印证;对未经批准非法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立即收缴,按照非法出版活动坚决查处;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公开征订发行、刊登广告、收费或变相收费,擅自更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准的项目等违规行为,要责令纠正。拒不纠正的,注销其准印证;对在非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要收回准印证,今后不得再印发。
通知说,各地要按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从严掌握对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批。并规定,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从今年1月起必须在头版(报型)或封面(刊型)显著位置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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