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才昨日来到湖南省进城务工青年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采访时,原以为现在是民工讨工钱集中的时期,该是应接不暇。不料该中心主任邓文胜告诉记者,虽然来中心咨询的民工还是有,但是真正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却非常少。“因为法律援助有一定的要求,所以没有提供资料证明的,就难以进行援助。来的民工一般都是证据、证明不全。”邓文胜有些无可奈何。 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在长沙务工的一些外地民工,询问他们“血汗钱被拖欠应该怎么办”,很少有人能够想到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外地民工李万群告诉记者,离过年不远了,可是他还不敢告诉家人什么时候到家,因为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去。“不拿到钱,我怎么有脸回去?家里春耕的种子钱和孩子上学的钱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民工们说,他们只有等待,直到老板把钱给他们。很少人想到找劳动局,更少有人想到法律援助。 据邓文胜介绍,在前来申请援助的民工中,绝大部分从事基建和装修等建筑工种,他们大多拿不出老板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和证据,这就造成了他们不具备基本的起诉条件,而建筑装修中各种层层转包中的不规范行为,使民工只认识上一级包工头,如果该包工头找不到了,就不知道该找谁要工资。更为重要的是,民工不注重证据的收集,很多人手中只有一张欠条,上面仅写了某某欠工资多少钱,是哪个公司和哪项工程都没有写清楚,也没有单位的公章。 邓文胜认为,民工要想通过正规的途径讨回属于自己的薪酬,必须提高法律意识和劳动法知识。(李广军)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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