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闭幕的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今年反腐六大要求 ●首部党内监督条例及纪律处分条例将颁布实施 ●会议强调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本报讯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4年1月11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新华社昨晚授权发布了《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根据会议公报,会议提出了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具体要求。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第二,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继续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着重查办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融、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第三,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用等问题。(2)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等行为。(3)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不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4)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
第四,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
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强化内控机制,加强金融监管,严肃查处金融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
第六,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资本运营、产权交易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工作需要,全会补选马 同志为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同志为中央纪委常务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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