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在年根之际拿到薪金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全社会对此也投入了巨大关注。譬如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就积极开展了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专项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开展14天,有1000多名外地民工来反映欠薪问题,然而真正能获得法律援助的不足3%。 原因何在呢?法律专家解释说,除了一些人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以外,很大一部分人不具备基本的起诉条件,或条件不充足,致使许多农民工不愿申请或无法获得法律援助。首先是欠薪主体不清。如建筑装修中各种层层转包中的不规范行为,使民工不知道找谁要工资,没有明确的被告,导致诉讼的可操作性差。二是缺少明确的书面证据。许多民工手中只有一张欠条,上面仅仅写了某某人欠工资多少钱,是哪个公司和哪项工程都没有写清楚,也没有单位的公章。甚至有的民工手中连一张欠条都没有。第三是有的民工反映的欠薪问题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民工讨薪天经地义,但难获法律援助的原因值得重视,也值得每个当事人思考。不能否认当前的社会环境还缺少许多法治的要素,也不排除许多包工头故意给民工留下许多“陷阱”,但出门在外的民工们绷紧法律这根弦,并主动地接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也显得十分重要。比如外来务工人员首先应搞清楚用人单位是谁,其次应尽量以书面的形式约定做工时间、工资支付方式,而不要轻信口头协议等等,这样,将来讨要工资才有依据。总之,在走向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每个人都牢牢树立起法治意识,这对于整个社会法治环境的改善将有很大的裨益。 (作者 端木君)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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