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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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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4日13:00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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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1月14日(记者欣悦)今天上午10时,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四次会议,杨正午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关于主席团、有关国家机关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南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湖南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本次会议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提出的议案237件。其中属于民族工作方面的8件;内务司法工作方面的7件;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131件;教科文卫工作方面的30件;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47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10件;人大制度建设工作方面的4件。这些议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立足省情和民意,突出发展和改革,方案实在。经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研究,大会主席团对其中17件议案予以立案。
它们是:交内务司法委员会1件,由谢朝月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的议案(第201号);交财政经济委员会2件,分别为梁肇洪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111号)和孙菊四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湖南省酒类管理办法”修改制订为“湖南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62号);交教科文卫委员会4件,分别为李兰君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议案(第73号)、袁生权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乡镇文化建设条例》的立法议案(第107号)、谢朝月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纳入正规管理体制的议案(第129号)和齐淑兰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湖南省〈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169号);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4件(其中第95号、第110号并案研究),分别为刘支金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立法的议案(第95号)、骆生加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颁布《湖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10号)、邹志祥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的议案(第116号)和陈建教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出台《湖南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65号);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5件,分别为王镇鑫等19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保护郴州微晶石墨资源的议案(第5号)、张家界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第84号)、释大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办法》改为地方性法规的议案(第89号)、周和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08号)和龚振湘等11名提出的关于建议制定《湖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17号);交法制委员会1件,由姚建平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湖南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者若干规定和规范全省市辖区街道人大工作的议案(第54号)。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湖南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湖南省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04年预算的决议草案,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将提请大会审议通过。(作者: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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