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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对所有旅客搞“逃票推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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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4日11:42 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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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之言
针对出车站时人群拥挤不堪十分遭罪,且还容易招来小偷的诸多麻烦,旅客好心地向武昌火车站提出能否不验票的建议,然而,该站站长居然煞给旅客上起了“政治课”。他说:出站验票旨在杜绝逃票行为,因为有部分乘客买短途票坐全程,最后一关如不守好,国家会蒙受较大损失(据1月12日《楚天都市报》)。
笔者没站长那么高的水平和觉悟,不知道这小小的车票还跟国家利益有关。我只知道上车买票,做买卖上税就是给国家作贡献。我只知道,作为旅客,我花钱买票进站上车,我就是正儿八经的消费者了,车票就是我与铁路方面达成的消费旅行合同,铁路方面不仅应该无条件地尊重我的人格,而且还应该将我平安地、不受打扰地送达目的地,否则,咱法庭上见。然而,在咱们这里,一切都反了过来。
旅客花了钱,买了票,不但没有享受到“上帝”所应享受的服务,反而一再被铁路部门这个“下人”打扰:上车查票,中途查票,下车出站时还得查票,这是哪家的规矩?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为了抓所谓的逃票者,就能对所有的乘车者一律作“逃票推定”?请问,谁授权给你这样做?
当然,查票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查票要有限度,查票的权力和次数必须规范,更必须受到限制。比如,上车时查验一次,或是如一些旅客建议的上车时用车票换一张凭证,下车时换回,而不应路上想查谁就查谁,想什么时候查就什么时候查。如果不能更改这个扰民的查票法,我倒有一个办法解决,即旅客可以接受铁路查票,铁路方面也可以随时查验旅客的车票,一旦查证旅客有票而铁路方面怀疑不当,有辱旅客尊严的话,那么,是否该由铁路方面当着全车厢旅客的面向受到侵犯的旅客道歉,然后再按照车票面值的数倍给予旅客必要的赔偿呢?
因此,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愉快和宁静地旅行)来看,无节制地、一再侵扰旅客旅行的查票做法的确该“寿终正寝”了。至于如何防范逃票者的行为,那不在此次讨论之列。我想,铁路方面如果真有诚意并且愿意出钱高薪求助的话,大概并不困难,只是得注意一条:千万别再拿国家利益蒙人。
李甘林(湖北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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