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省人大代表谢朝月等13名代表联名提交的一份《关于将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纳入正规管理体制的议案》,已被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正式立案。这份议案明确要求对器官捐献与移植进行立法。
迫在眉睫:等不到移植器官就等死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约150万尿毒症患者,每年还在以近12万人的速度递增,但每年只有3万人获得肾脏移植。目前我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而全国骨髓库的资料才3万份;目前我国约有3000万晚期肝病患者,但绝大部分因等不到器官而死亡。
“损”已利人:300万盲人可望重见光明
人体器官捐献分为活体器官捐献和尸体器官捐献,就当前形式而言,活体器官有很大的局限性,而尸体器官捐献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最大限度的起到治疗疾病、挽救生命的神奇效果。人类器官移植的探索始于20世纪初,成熟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全球器官移植技术的作用正日益重要,已成为治疗那些已不能用其他疗法治愈的终末期器官功能衰竭的惟一有效方法。据相关资料估计,我国就有500万盲人,其中有2/3的都可通过眼角膜移植复明。仅捐献眼角膜一项,就有300万盲人可望重见光明。另据全球移植中心名录统计,迄今已有70多万名身患不治之症的患者,通过肾脏、肝脏、心脏、骨髓等移植,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其中肾移植存活最长达37年,肝脏移植存活最长达30年。
日新月异:移植技术日臻成熟
我国器官移植工作的起步与国外相比虽然晚了10年,但近15年来发展较快,目前我国已开展了国际上所有的临床和实验性器官移植类型。仅以肾移植为例,2001年全国共实施肾移植5561例次,年移植数量在世界上仅次于美国。
我省的器官移植开展较早,目前已开展了肾脏、肝脏、心脏、肺脏、骨髓、角膜等多种移植手术,目前,我省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等医院已成立了器官移植中心,器官移植技术已相当成熟。
此呼彼应:深圳最先进行器官捐献立法
早在1996年,就有10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京津沪等大城市率先进行捐献遗体器官立法的建议”。随后,几乎每年两会期间都有代表和委员提出相关的议案和提案。2003年8月2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我国内地第一部有关人体器官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对器官捐献这一崇高的利他行动予以保护。
谢朝月等代表呼吁,我省要尽早出台关于遗体捐献及人体器官捐献移植的相关立法,使其管理工作能够规范化、法治化。(本报记者 唐薇频 周小华)
湖湘絮语
器官移植立法是人类进步的标志
小华 薇频
人类社会的进步,首先是人性的进步。从茹毛饮血到器官移植,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中国人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毁的古训,中国传统伦理道德非常看重生前身体“毫发无损”和死后“全身”入土。如今已是21世纪,但要承诺死后捐献器官或者由亲属捐献死者的器官,仍然需要超凡的勇气,毕竟人们很难割舍那份对人体器官的深重情结。
然而,器官移植是人类的一种自愿互救行为,体现了高尚的人道主义精神。通过器官移植立法,可以进一步规范器官移植行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学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依法鼓励器官捐赠,可以扩大器官来源,从而挽救更多人的生命。
今天,器官移植仍需要道德支持,需要法律保障,但更需要的是我们献出自己身体的勇气。
新闻链接
郴州罗艳献肾救母
2001年8月,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43岁的民办教师李四仙被诊断为尿毒症晚期,已经双肾萎缩。以治疗肾病著称的陆军桂林181医院医生建议:必须尽快做肾脏移植手术,最好是亲体供肾。11月21日,李四仙远在外地的女儿罗艳踏上了献肾救母的爱的征程。
我省首例脑死亡器官捐献者角膜移植成功
去年4月5日上午,一名叫吴彦的脑死亡者在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捐出了自己的眼角膜。湘雅二医院的专家当天将两个完好的角膜移植到了两名患者身上,手术取得圆满成功。5天后,两名眼病患者重见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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