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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报章指陈水扁借“公投”搞“台独”违背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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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5日10:0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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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大众报》日前发表述评指出,无论从法理层面,还是从历史事实,绝不允许陈水扁借“公投”搞“台独”分裂祖国,任何分裂祖国的图谋都是注定要失败的。
这篇文章指出,陈水扁如此热衷“公投”,其用心是想借助“公投”实现“台独”美梦。“公投”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是作为“诉诸选民”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环节。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公投”的形式,而在于“公投”背后隐藏着“台独”的用心。
文章认为,陈水扁企图用“公投”的形式把台湾分裂成一个“独立国家”,这是法理所不允许的。从历史上两岸的联系到历代政府对台湾的有效管辖;从荷兰入侵、日本“割让”到郑成功收复、康熙帝降服、国民党光复台湾;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明确宣示到《旧金山合约》的合法性以及联合国的决议和国际社会的立场等,都表明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是国际法明文规定的,国际社会公认的,任何人改变不了的事实。
这篇评论文章还指出,陈水扁常把“主权在民”挂在嘴上,把“主权在民”歪曲为“台湾的主权属于台湾人民”。而“主权在民”的确切含义是“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的主权属于大陆十三亿民众和台湾二千三百万民众共有。在此情况下,台湾地位决定权,就属于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全体中国人,而不是“台独”分子所宣称的那样,仅仅属于台湾民众。
文章认为,全体人所共同拥有的东西,只能由全体人来决定,而不能只由其中的一小部分人用什么表决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道理用在国家的领土和主权上也是如此,领土是国民生活的空间,主权更是一个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的根本所在。如果一部分人愿意,就可以把他们所在的地区分割独立出去,那么“国就不成国”。简而言之,云林县居民不能通过“公投”建立“云林共和国”,高雄市民不可以利用“公投”成立“高雄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居民不能利用“公投”建立“台湾共和国”,这是最简单的道理。(来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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