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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日起,穗个税免征额提至1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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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7日15:1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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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1日起,个人工资的补贴项目免税部分由460元提高到800元
本报讯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市政府最近决定,广州个人所得税从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的补贴项目免税部分由460元提高到800元,这意味着纳税人在下月申报1月份的应纳税收入时,个人工资收入中的免征额由过去的1260元上升为1600元。
市政府于去年12月发出文件,指出原来的个人所得税中,“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的免税部分为每人每月460元,这是在1995年7月制定的。执行多年以来,广州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工资、薪金以外的津贴、补贴已作过多次调整,每人每月460元的标准已不适应新的情况。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免税部分改按每人每月800元执行。由于广州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仍按法律规定为800元,加上补贴部分的免税额提高,因此实际上由今年1月起,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原来的1260元调升为1600元。
又讯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1600元的免征额仍然偏低,我个人认为根据广州的物价水平,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应该定在1800元左右。”
杨卫华认为,这是在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根本性改革之前的一种微调,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税收制度,为以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创造更好的条件,是符合我国税制改革“低税负,宽税基”的大方向的。
(南讯)(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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