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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民工讨工钱不能把政府行政部门排除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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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7日23:22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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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银川1月17日电(记者姜雪城)“我们为民工做主讨工钱,不能光清理建筑施工企业,而把政府行政部门排除在外!”1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27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自治区主席马启智言辞恳切地对参加会议的同志们说。
自治区建设厅的同志介绍说,当前工程款拖欠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最主要原因。在宁夏建设领域,各级政府行政部门成了工程款拖欠的大户。到去年底,全区累计拖欠工程款22.21亿元,其中政府行政部门的拖欠款达11.15亿元。
谈到出现这种局面的根源,自治区建设厅领导分析,最近几年,宁夏部分市县在城市基础建设中采取了负债建设的模式,其中,有些负债项目是盲目攀比,或不顾实际需要的重复建设,甚至是“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往往采取拖欠工程款的方式来补足资金缺口。个别政府投资工程还是“三边工程”,工期紧、变更多,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就予以立项或开工,进一步加剧了对全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拖欠。
马启智说:“听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还欠着建筑企业的2000多万元,哪怕区政府系统干部今年少发一个月的工资,也要按当初的约定先把这个钱还上。我做为政府主席,带头还这个债。无论如何也要让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超财政能力搞建设,采取拖欠办法搞事业,这样的路子再不能走了!”马启智反思道。今后,全区的政府投资工程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法办事,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对不按法定程序审批而造成工程款拖欠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责任。
根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今年宁夏将着力解决政府行政部门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并要求,本级政府要带头进行清理,对已经形成的拖欠款要结合自身财力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限2006年全部解决,并与债权施工企业签订还款协议。各级政府投资工程拖欠款2004年的还款比例不得小于50%,2005年的还款比例不得少于30%。逾期未能还清的,一律不批准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
记者从这次会议上了解到,经过一段时期的清理,宁夏共为农民工清欠工资1.19亿元,在全区各地干活的十几万农民工有95%以上已经拿到部分工资返乡过节。(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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