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伊始,中国全国人大与美国参议院建立了正式交流机制。根据双方签署的备忘录,双方同意每两年互访一次,并且在美国国会和中国人大之间建立固定的会议机制,每年各派遣12名资深议员参加在华盛顿和北京轮流举行的会议。据悉,两国资深议员之间的首次会谈将在2004年8月于北京举行。 这种正式交流机制的建立,无疑将为我们提供一个观察对美外交的全新视角。 如果问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总统同外国所签署的重大协定、双边或多边协议不一定作数,十有八九都不会想到这个国家就是美国。根据美国宪法,美国的对外条约的批准权被授予了参议院,只有经过参议院的批准这些条约才具有法律效力。 美国国会时刻以一些惊世之举来提醒世界,白宫之外尚有国会山,山上的535位议员时刻都会给白宫、大大小小的外国政府、公司和社会团体制造一些可大可小的麻烦:1919年,美国参议院否决威尔逊总统极力推动的《凡尔赛和约》;1999年,在克林顿总统和众多外国领导人努力下的《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依然被参议院拒绝。 不过,这些议员并不是麻烦制造者,他们只是代表他们的选民或利益集团发表意见,只要你对这些议员投之以桃,他们也同样会报之以李。因此,“Lobbyist(说客)”这个词已经深深地植根于华盛顿的政治文化之中。它既是美国众多的政府官员、议员、政府和国会助理退休后的生财之路,更是众多的利益团体、外国政府在华盛顿顺利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小至团体得失,大至国家利益的必经之路。 华盛顿的游说有其基本的体系,一般都必须通过美国的公关公司和游说团体(我们通常称为院外集团)来实现,并且有法律对游说组织和活动加以规定。到2000年1月为止,在华盛顿注册登记的专业公关公司有3700多家。目前,全世界155个国家和地区在华盛顿雇用了公关公司,共有502家公关公司登记为外国代理人。 对于外国政府而言,他们通常聘请华盛顿著名的公关公司来进行游说活动。因为外国政府如果直接对美国官员或国会议员直接进行公关和利益输送,无疑会被视为“行贿”,且有违反美国法律之嫌。而通过美国公关公司来对美国官员和议员进行“间接利益输送”,则不但无后顾之忧且收效可能更大。这些公关公司大多聘用退休的政府官员,或落选的国会议员及国会助理为其工作人员,因而在华盛顿有着充沛的人脉,熟知政府和国会政策法案制定的程序和关节,再辅以其灵活的公关技巧可以说其游说活动无往而不利。 游说活动在美国的兴盛,恰恰反映出对于美国这样的国家,外交并不只意味着“外交”,它更意味着要深入美国的政治体系,去了解其政策的运作过程,知其筋骨,通其脉络,才能获取最大的国家利益。 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我们的外交常常是以美国政府为对象,认为做通白宫的工作就可以缓解问题和矛盾。但是近10年来中美两国贸易纠纷几乎都是由美国国会在背后主导,反而是白宫为中国进行“拉票”。 在1980年代末,日本作为对美国的第一大贸易顺差国,每年以4亿美元的游说投入保证了其每年400亿美元的贸易顺差。自2002年以后,中国已经取代日本成为了对美第一大贸易顺差国,并成为世界第二大外汇储备国。在这样的情况下,借鉴一些国家以往的外交经验,以部分的投入在美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必要的外交活动,除了往常的对美国政府的外交,也加强对美国国会议员的长期工作,以此来增加中美之间长期的稳定因素。 从1999年中国全国人大已经与美国众议院建立交流关系,到2004年同美国参议院交流关系的建立,以及固定会议机制的启动,意味着两国国会间外交的全面开展。这是中国全方位外交值得喝彩的一步。把握美国政治体制的脉络,实现对美国外交渠道的多元化,从而拓宽中国对美外交的视野和手段,营造一个中美两国经济贸易稳定发展,双赢的局面,那就是对美外交的胜利。虽然这一步的实现或许仍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我们仍然在展望中期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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