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一姓刘的教师为能调动工作,竟轻信一个冒充市政府官员的男子,一头栽进他精心设计的陷阱,不仅受骗失身,还被刮走数千元。日前,欺骗这名女教师的网上色狼郑某,被乐清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同案犯阮某被拘役6个月,缓刑1年。 去年7月,郑某以“别让情两难”的网名,在网上认识了刘女士。经过几次网聊,郑某得知刘女士迫切希望调动工作,便谎称自己是市政府干部,可以帮她疏通关系、寻找门路。郑某同时要求,刘女士得做他的情人。对此,刘女士居然一口答应。双方约定两天后在玉环县见面。 其实郑某是一个游手好闲的无业青年。他觉得自己跟刘女士约会,担心被对方看出破绽。郑某便找到在玉环县某部门工作的阮某帮忙,要求阮某以市政府干部的身份,跟刘女士见面。 7月4日中午,按照约定,刘女士来到玉环大酒店一房间。得知“鱼儿已经上钩”,郑某随即告诉阮某,并将他跟刘女士在网上聊天的网名及有关聊天内容告诉阮某。阮某赶到酒店和刘女士相会,双方发生了性关系。当日下午,郑某也到该大酒店跟刘女士见面,自称是“领导”的司机,说“领导”已将刘女士的工作调动委托他具体办理,刘女士因此也跟郑某发生了关系。 据了解,从去年7月4日至同月20日,郑某以帮助对方调动工作为由,先后多次跟刘女士发生关系,同时向其索取3000元人民币及数码摄影机一台。经过多次交往,刘女士发现郑某只是耍她而已,便向玉环警方报案。 乐清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和阮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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