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过程中发生车祸,但有关部门认定不是交通事故,又不是治安案件,不予调解
楚天都市报记者社惠实习生吴爽吴娟
本月4日,武昌武金堤发生了一起车祸,一辆货车和一辆翻斗车相撞(见本报5日23版)。因为车祸正好发生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伤者李炳贵家属奔波数日,至今都不知该找谁索赔。
李炳贵前日说,当晚9时,他开着货车往八铺街方向行驶,看到前面一辆翻斗车左摇右晃开过来,怕出事,他连忙靠边停下,车刚停稳,翻斗车就撞上来了。李炳贵受伤,翻斗车也翻下大堤。
车祸发生时,武昌区城管执法局执法队员正好在翻斗车上执法。据翻斗车司机任波介绍,当晚,他满载的一车黄沙正要回沙场,因为他的车没有封盖,被城管队员丁枕拦住,钻进他的驾驶室。“因为我没有停车,他开始抢我的方向盘,最后撞上了货车。”任波说。
事情发生后,任波和丁枕到武泰闸交通中队报了案,李炳贵被送进省武警医院。经检查,李炳贵左腿骨断裂,需要手术。
随后的十多天中,李炳贵的家人先后找过任波和武昌区城管局索赔,任波认为“责任全在城管方面,我也是受害者,我的头部也缝了17针。”而武昌区城管局则认为,李炳贵应先找车主任波。
索赔无果,李炳贵的家人又找到武泰闸交通中队,请求调解。13日,交通中队调查结果出来:认为此车祸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应由公安部门调解。随后,李炳贵的妻子就找到白沙洲派出所,派出所认为,这很明显是发生在主干道的车祸,不是治安案件,不予受理。
四处碰壁后,15日,李炳贵的妻子只好找武昌区信访办求助。经信访办协调,武昌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城管局可以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裁定书,明示其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皮球”最终又踢给了李炳贵。李炳贵说:“我简直毫无办法,手术等着用钱,现在没有一个部门愿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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