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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物质鼓励激发选举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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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9日00:00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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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2003年12月20日,杭州市馒头山社区召开社区干部选举大会,凡前来投票的选民,每人都能领到三块肥皂。有的选民认为有些不妥当。社区负责人认为这种鼓励方式效果不错,经过统计,整个社区97%的选民前来投票。至于发放的肥皂,是由街道统一发的,社区并没有出钱。街道认为:这钱花得值。
笔者认为用发放肥皂等物品来鼓励选民参加选举的做法不可取。
首先,我们应当将街道给前来投票的选民发放肥皂与其他贿选现象区分开来,因为肥皂的提供者是选举的组织者,而不是被选举者,选举者和被选举者之间不存在权力和金钱的交换,所以,我们不能将街道给选民发放肥皂视为贿选。
但从民主发展的长远来看,街道的这种做法是经不住历史推敲的。我们试想一下:街道为提高参选率给选民发放肥皂,下次有可能发放别的生活用品,物品的价格有可能逐年攀升,这样必然会增加选举的成本;如果选民对街道发放物品来鼓励选民参加选举的做法厌倦了或者对实物失去了兴趣,我们的民主选举还能不能继续?
该街道的这种做法无疑不利于广大选民民主意识的培养,当然更与我国的民主制度相违背。
从目前组织选举的情况来看,各地都非常注重提高参选率,他们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提高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参加选举的积极性非一日之功,当然它不是用金钱和实物所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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