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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4元调整为8元 普通高校毕业证工本费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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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9日09:48 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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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讯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实行电子注册的规定,从现在开始,我省适当调整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工本费由4元调整为8元,其中用于证书制作4元,电子注册4元。
调整后的毕业证书工本费收费对象的我省境内高校包括:湘潭大学、中南大学、吉首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学院、南华大学、湖南中医学院、湖南师大、湖南理工学院、湘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怀化学院、湖南文理学院、零陵学院、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商学院、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大学衡阳分校、长沙大学、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株洲工学院、湖南女子职业大学、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邵阳学院、湖南城市学校、湘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稿源:潇湘晨报)
(作者:方兴 黄娟)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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