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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救助灾民谨防走弯路、出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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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9日20:0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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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合肥1月19日电(记者张建高)要过年了,灾区群众生活怎么样?新华社播发的《灾民建房资金追踪记》一稿报道的淮河灾区建房资金发放情况令人揪心。
安徽省政府下拨给临泉县的灾民建房补助资金,是要保证房屋倒塌的灾民入冬前住进新房。但报道显示,10月底,县上把85%以上的补助资金拨下去了,剩下的要等县财政配套部分一起下拨。到了受灾严重的张营乡,县上下拨的19.5万元20多天后才发放了2.64万元。
就是这样的发放,也未必属实。张营乡财政所补助资金发放登记表上写着,马庄村五保户马学军领取1200元,而他本人则反映“一分钱也没见到”,只知道他从窑厂赊的192.8元的砖,还有6捆苇席、50根竹子,干部们说他们结账。陶老乡腰庄村党支部书记替66岁的五保户陶相安领了2000元补助,却告诉他是1200元。79岁的春芬娘1800元补助款被村委会主任领取了,主任说帮她买了房子,可她自己根本不知道有这笔钱,更别说买房的事了……
临泉县灾民建房补助款的发放过程,就像大地图上的道路分布状况一样,越往下走越狭窄,弯路、岔路也越多。照常理,各项工作,越往下越具体,规定细、管理严是应该的。像临泉县规定的:灾民建房在墙基1.5米左右时发给一半补助金,另一半等建成后发,以保证补助资金不被乱用。只要能保证补助款顺顺当当地发放,怎么规定都行。怕的是人为的弯路、岔路。弯路一多,时间必然延长,灾民入冬前住进新房的目标就无法实现。岔路则更可怕。出了岔路,原本要用于救助灾民的资金被少数人克扣挪用甚至侵吞,根本就到不了灾民手中。
无论什么工作,都要始终不忘大目标,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发放建房补助资金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灾区群众冷暖,必须谨防以各种理由人为地走弯路、出岔路。(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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