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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学者认为政改需先学《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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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1月19日10:44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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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月19日电原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萧蔚云教授近日在香港解释《基本法》,香港多位教育界人士认为,“一国两制”中,“一国”是先决条件,港人享有基本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应有义务,他们呼吁港人尊重“一国”的立场。有学者认为,政府对普及《基本法》做得不足,市民对基本法认识贫乏而导致争拗。
城市大学副校长黄玉山认为,港英政府将政权移交予中国后,已还政于民,而中央给予港人高度自治,“高度”绝非“绝对自治”,香港是中央直辖管治,但中央已给予香港很高度的自治。他指出,“一国两制”中,“一国是先决条件,有中国才有中英谈判,才有主权回归”,“一国”及“两制”同样重要。
城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朱国斌认为,中央参与香港政制发展是有道理的,咨询中央意见是有需要的。对于普选特首问题,他认为中央政府有参与的权力,也要视乎香港是否有这需要,并由中央及香港双方一起决定。
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表示,中央很努力向各省市推广“一国两制”的重要性,港人也应明白“一国”的重要性,在得到这个特别地位(特区)的同时,港人也应尊重“一国”。她认为,争论不休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回归后港人的国民教育及对《基本法》的认识仍然很薄弱,未能配合回归后的发展。不少港人更走极端,没有理解《基本法》立法原意,却只把《基本法》与政治挂钩。她认为政府应增拨资源,加强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
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常务副会长、福建中学(小西湾)校长黄均瑜也认为,香港在《基本法》普及层面上非常不足够。虽然政府在电视上推广《基本法》,但只提及赋予市民的权利,却没有讲及市民应负的义务,宣传过于片面。他认为市民对《基本法》认识不足,便容易引起争拗,政府应先厘清当中的条文,再加以推广。他认为港人可争取加快政制发展及发表意见,但应咨询中央,因为最后大权在中央。(林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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