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东京记者 苏海河
1月19日,日本陆上自卫队的一列军车浩浩荡荡地开进伊拉克,经过300多公里急行军,当晚进驻伊南部城市萨玛瓦。在这个简单事实的背后,有很深的意味。
海外派兵的质变
自1992年日本制定《联合国维和行动法》(简称《PKO法》),同年9月自卫队参加联合国在柬埔寨维和行动以来,日本自卫队的海外派遣已近10次,其足迹到达了莫桑比克、扎伊尔、戈兰高地、巴基斯坦、东帝汶、约旦等。但是此次向伊拉克派兵,与以往历次派遣表现出了诸多本质的不同。
日本此次派兵的根据,是去年9月通过的《伊拉克特别措施法》,该法突破了《PKO法》的派兵五原则。当时的原则是,在战争当事者签订停战协定、派遣获得当事国的同意、日本在争端双方中采取中立立场、以上前提条件变化后日本即可撤军、武器装备只用于自身防备的最低限度。但是,《伊拉克特别措施法》完全突破了这些限制,现在的情况是,伊拉克管理缺乏联合国的介入,当地的战斗状态也在持续之中。特别是日本的武器装备已从最初的手枪升级到了装甲车、机关枪和无后坐力大炮。虽然新法律规定日本自卫队只在安全地带进行战后支援,但连派兵者小泉首相也承认“不可能说清楚哪里是安全地区哪里是危险地区”。
据报道,日本还修改了武器使用标准,指示派遣部队指挥官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可以不经过警告等预警方式,直接对有可能给部队造成危害者进行重火力打击。
此间评论指出,日本为显示大国地位,其国际贡献已不局限于出钱、出汗,而要主动出人、出血,实现其“普通国家战略”。
日本何以积极介入
此次派兵过程中的另一个变化,是日本不避讳风险。日本防卫厅长官石破茂在派伊部队组建仪式上称:“此次在伊行动可能会伴随着一些风险,但日本不惧怕风险,将争取更大的价值。”小泉也声称“日本有义务和能力为国际社会做贡献,决不能因畏惧风险就放弃义务”。言外之意,是对意料之中的自卫队死伤事件做好了思想准备。就在派遣的同时,首相官邸也放风说,即便派遣部队出现死伤事件也不会撤兵。可见日本派兵意志坚决。
促成日本积极军事介入政策的一个转折点,是“9·11”事件。“9·11”之后,美国高举反恐大旗开始对阿富汗、伊拉克连连发动颠覆式的打击,日本开始了对美积极配合战略。在阿富汗战场,日本实施了《反恐特别措施法》,迄今已从国际公海向美英等国军舰无偿提供125亿日元的燃料补给;在伊拉克战场,日本则要直接派遣部队,与美国并肩存在。
虽然日本宣传的是参加伊拉克的战后复兴建设,如向居民提供净化水、修建医院、学校等,但踏入伊拉克的毕竟是全副武装的日本部队。连日来发自当地的报道也证实,伊拉克民众认为所有进驻的外国部队都是“占领军”,是对美军战争的支援部队。
日本政府的解释,倒是再明白不过:在朝鲜问题及亚洲其他问题上,日本离不开美国的帮助,日美军事同盟是日本最大的安全保障,所以日本要在其他问题上向美国提供支援。
和平战略已改变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58年来,日本在和平宪法的指导下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才实现了战后的经济高速增长和如今的和平繁荣局面。但是近年来,日本为实现“普通国家”战略,其国际战略也不断调整。从法理上,其配合美国军事行动的一个个“特别措施法”实际上突破了宪法的限制,使和平宪法形同虚设;从行动上,“国际贡献”的内容已从出钱出物发展到出人,不仅流汗,甚至不惜流血。日本迄今的外交战略,是伙伴合作与日美同盟并重,但从日本首相顽固坚持参拜靖国神社等行为中,人们很难嗅到日本国际协调的味道,看到更多的是日本对美战略的一边倒。
近来在日本,不仅执政的自民党改宪积极,连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也支持改宪计划,日前自民党干事长安倍晋三又放风说,在修改宪法之前,要通过改变对宪法的解释使日本可以行使集体自卫权。看来,日本的和平国家战略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本报东京1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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