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传闻一条退役功勋犬被杀作了标本,引起来许多人的意见。而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冯祚建研究员却表示,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好简单下结论。
按常理,对有功勋犬应该养到老,到老死病时甚至还有立碑纪念的。这也算讲狗道吧。前苏联就为参加卫国战争而牺牲的军犬立了纪念碑。但具体到传闻中的退役功勋犬,该不该杀,要看具体情况。首先,找一个死的退役犬作个完整的标本的确不易。而且这条功勋犬是因病退役,也许牵涉到为其养老,治疗饲养经费够不够,等标本又要等多久。即使因工作需要不得不杀条退役犬,其实也不为大过。个中道理,不妨与野生动物该不该杀作个比较。
国际爱护动物基金对野生动物是绝对保护,一概反对杀生的,他们主张让野生动物自生自灭。至于那些生来就是为人类服务的家禽家畜该不该杀,他们也不发表意见。
我认为,对野生动物总的原则是不杀,但是特殊情况下该杀也要杀。我们的祖先不正是靠猎杀野生动物才生存下来逐步进化的?当然,从保证人类蛋白质摄入量来讲,大量鱼类、家禽家畜类及农作物可以满足要求。
现代人类无须靠猎杀野生动物生存。但是,野生动物该杀也要杀。
比如,对那些由于数量过剩进而破坏生态平衡,或严重危害农业的野生动物,是可以适当捕杀的。当然,有些人反对捕杀。主张让政府以农业补贴的方式赔偿农户损失。但是否可行?这又与国情有关,比如经济发达程度、人口数量及生活文化水平。此外,个别有独特营养或药用价值的野生动物,在不影响其种群生长繁殖的情况下,也可适当捕杀。两年前一只东北虎咬死人,报纸公开征求对这只伤人虎的处置意见。那么为了人的生命安全该不该杀这只伤人虎呢?鉴于东北虎本身并无食人习性,且濒临灭绝,应视具体情况而处置。若是因生活区环境变化,无野物可猎而伤人,可把给它麻醉捕捉后送到远离人群野物丰富的新环境生活。若是受猎人攻击后的报复行为,考虑到其可能因此对人记仇,且其开了伤人先例此后可能多了个猎食品种,也可捕杀。
总之,广义上讲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尤其是那些对农林业有利、对环境有利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有生存的权利。这里特别提一下,在华南有几百年历史的果子狸,五十年代以来由于垦荒伐林,野生果子狸数量大为减少。这是我们的过失。当然,为了防止果子狸传播SARS可能,广东捕杀家养果子狸是必要的,但野生果子狸不该杀。至于禽流感疫区的家禽一律捕杀,那是没办法的。
对野生动物总的原则是不杀,对家禽家畜总的原则,是杀,至于介于两者之间的宠物、军警犬,与家禽家畜不同,与人有感情。总的原则,也是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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