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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判杨新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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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2日08:15 红网-潇湘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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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 宇
杨新海的落网,是正义对他作出的审判。
作案时间长达3年,流窜地域横跨4省,背负血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被苦苦追寻的这个黑色幽灵,法律程序对他的审判正在进行,无须赘言。
但我所说的审判,不仅仅是宣读结果的审判——法律意义上的结果已无任何悬念,而是对杨新海变态心理的社会成因进行清理与审判。
这审判是为了不再出现下一个杨新海,不再因为一个杨新海付出那样的代价,那么多血,那么多人。
杨新海一落网,便有媒体称之为“杀人狂魔”,这也是一种审判,但这也只是宣读一个审判结果,更重要的审判是——他为什么会成为杀人狂魔?我们不能否认,其中有着个人非理性因素的存在,但“非理性”并不能掩盖一切,所有的非理性也都有理性的根源——他是怎样变成“非理性”的?
在十几岁之前,杨新海可以说是理性的。十几岁之后,他没能读成高中,四处打工,这时仍然可以说是理性的。四处受挫之后,从偷第一个铝盆开始,到为了杀人而杀人,他就是“非理性”的了,于他来说却仍然是理性地“报复社会”,他认为“杀人很正常,没什么了不起的”。但他作案时却不会选择有钱人家,踩点后发现此家较富就会放弃,警方人士说:“可能是因为家里穷,他很自卑,不敢与富人过招”。非理性中还有这样的自卑,这是何等的压抑?贫穷又是何等的悲哀——不为杨新海,只为那些默默死去的受害者。
死者有知,在审判杨新海时也许会问:为什么社会富有了,我们的快乐却没有相应的增长速度?为什么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生活还有如此压抑的角落?我们还要问:如果死去的都是有影响的有钱人,是不是侦破的速度要快一些?是不是受害的人会少一些?
——审判杨新海,便要审判到不再出现下一个杨新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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