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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连环杀人狂杨新海被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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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2日09: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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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漯河电】杀人狂魔杨新海特大杀人案昨天8时在河南省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一整天的不公开审理,晚上7时30分漯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依法判处杨新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新海当庭表示放弃上诉。
据悉,此案不公开审理的原因是由于案件涉及强奸,出于对受害者隐私的保护,法院只派发了为数有限的几张旁听证。另据悉,此次审判的主审法官由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杨庆九担任。
杨新海杀人案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对犯罪嫌疑人杨新海进行审理也受到了广大媒体的关注,各路记者云集漯河中院。由于案件没有公开审理,记者都守候在法院门口等待消息,法院周围也布置了法警。
杨新海,河南驻马店市正阳县人。曾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1999年出狱后,流窜于河南、安徽、河北、山东等地,杀人、抢劫、强奸共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抢劫大批财物。2003年11月3日,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杨新海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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