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众多记者一样,山东菏泽市曹县刑警队中队长吕洪鹏也希望更多地了解杨新海的犯罪心理动机,但他专程赶到漯河要求听审,也被法院婉拒。 2003年4月2日,曹县桃园镇三李寨村两人被杀死在屋中,最终,这一案件被认为是杨新海所为。杨新海在河北沧州落网后,吕洪鹏曾前往河南提审他,对于这起案件,杨新海供认不讳。 吕洪鹏说:“他(杨新海)确实让人感觉很变态、很矛盾。”在吕洪鹏提审杨新海时,杨曾称自己性欲非常旺盛,经常出入低档色情场所。同时,杨新海还说,在他多年的流窜杀人生涯中,他非常孤独。 此外,杨新海留给吕洪鹏的印象是,他是一个表达能力非常强的人。很多提审过杨新海的警察都认为,他非常仇视社会。据转述,在多次被提审时,杨曾反复说起这样一句话:“为什么别人有的,我没有!” 吕洪鹏分析,杨新海这种心态的产生可以追溯到他的童年———他的爷爷的“成分”是地主,在上世纪60年代,这个“身份”已经令他感觉到自己与社会存在紧张的关系,而他儿时的贫困生活以及在城市里打工时所受的挫折,更是加剧了这种心态。 杨新海有一个颇为奇怪的作案特点:他在贫困的农村杀人抢劫,然后在较为富裕的小城镇消费,他从未选择在城市动手。有民警分析,可能是对于北方农村的熟悉使他感到安全。据了解,在曹县作案前,杨新海曾经在菏泽市一家洗浴中心接受色情服务时遭遇“价格欺诈”,多花了200多元。一气之下,他骑车赶到曹县农村作案,杀死2人。 吕洪鹏为杨新海划出的犯罪曲线是:小偷小摸———入室抢劫———入室抢劫、强奸———入室杀人、抢劫、奸尸。另据警方透露,杨新海经常携带中国地图,随机前往附近农村作案。他曾供认,自己从未想过收手。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这一切到底是因为什么。 “杨新海应该被写进刑侦教科书,也许我们还会遇到这类案件。”吕洪鹏对本报记者说。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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