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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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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4日09:08 东方网-解放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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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
本报讯(记者张奕)上海将对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记者昨天获悉,经过对中心城区内有历史文化风貌价值、较完整成片地区的系统调查与研究,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研究提出了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为27平方公里。该规划范围已经市政府正式批准。
据了解,这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分别是:外滩、人民广场、老城厢、南京西路、衡山路-复兴路、愚园路、虹桥路、山阴路、提篮桥、龙华、新华路、江湾等。这些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建筑或记载着世界建筑的精髓,或演绎着海派石库门的精致,或传递着城市历史文化的气息,风格迥异,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显现出珍贵的保留价值。
实施对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市规划局首先通过保护规划的编制来锁定保护对象,明确保护区内哪些建筑、街道空间(包括广场与绿化)和具体构件(如铺地、路灯、屋顶等)需要保护保留,避免随意拆除。在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将以法律形式为已经确定下来的保护要素提供法律保障。在这个基础上,再实施风貌区内建筑的再开发与再利用。
据了解,历史建筑的再开发与再利用有望采取多种模式,但即便是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各类资金进入,各类开发商也必须首先服从保护规划要求。按照计划,今年本市就将全面开展这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规划编制,而对风貌区内建筑的再开发与再利用,则不设时间限定,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想明白了再做。
除了实施成片保护,其余零星分散的优秀历史建筑也将按法定程序被纳入保护范畴。今年,上海将确定并公布第四批优秀历史建筑名单,同时研究确定黄浦江、苏州河沿岸产业建筑保护区和有历史特色的街道,编制保护规划。全市将开展“10个建筑、10条街道、10片地区”的规划保护试点,开展对10条街道的风貌保护与整治。此外,还将开展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认定,将郊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也纳入法治保护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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