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文:陕西省今年将严查县处以上贪官 |
|
|
|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05日09:49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本报讯(记者 任然 靳曼 陈有谋)在昨天下午举行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文宣向大会作了《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04年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正建设,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去年查办县处以上干部79人
据了解,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犯等职务犯罪案件1169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97件,渎职侵权案件172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894万余元。共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大案303件,同比上升21.7%。其中,查办50万元至100万元的大案17件,同比上升30.8%;查办100万元以上的大案27件,同比上升50%,涉案金额最高的达2800万元。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职务犯罪79人(其中厅局级7人),同比上升12.9%。如西安日报社社长王长安利用土地转让之机受贿15万元,被依法查办。同时,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285人,同比上升21.3%。
今年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报告指出,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检察工作主题,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和检察改革,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报告指出,今年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正建设。要坚决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查办金融、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