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县井喷事故后,高桥镇晓阳村二组胡安顺的儿子准备安葬罹难的父亲,远处是发生井喷的16号井 摄影 吴长青 | ——专访国家安生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刘铁民
□本报驻京记者 刘鉴强
采访国家安全生产专家刘铁民研究员的时候,尚未发问,他却首先抛出问题:“如果你现在收到警报,北京四环路的安慧桥上一辆罐车发生毒气泄漏,你怎么办?”
茫然无措中,我给出的答案是:跑!“安慧桥不是在北吗,我向南跑。”
“那我告诉你,你危险了。”刘铁民在墙壁的小白板上画出一个示意图。“现在是冬天,刮北风,毒气云团向南扩散。你跑的正是毒气的顺风方向,也就是说,你正跑入毒气中。在不了解状况的情况下,你首先应关上门窗,将上衣全部浸湿蒙在头上,等待政府救援。”
“可是,如果没有得到救助或救援不及时怎么办?”
刘铁民说:“是啊,发生这样的事故时,人们总会想到政府,它会给我们怎样的救助?”
突发事故考验政府综合能力
刘铁民认为,在事故发生时,政府应该作出准确和及时的判断——毒气泄漏的概率有多大?在泄漏之后,毒气将向哪个方向扩散?范围有多大?居民如何疏散?往哪儿疏散?并提前建立这样的疏散地点。“公共安全问题,是一个政府应做的事情”。
他介绍说,1984年12月3日,当印度博帕尔一除草剂工厂发生毒气泄漏时,公众与政府几乎一点准备也没有,致使近2万人死亡,20万人受到影响。警察疏散居民让他们从家中出来,则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居民呆在家里更安全。疏散的人群应该跑向低地,避开毒气,但他们跑向山头,犯了又一致命错误。受伤的居民赶往医院,而医院正处于毒气的下风方面,这是第三个致命错误。
刘铁民说:“印度事故发生时,如果当地政府、公众和企业有很好的应急科学管理,死亡人数应该只有几百。”
他认为,一个事故所产生的后果严重与否,不仅在于事件本身的破坏力有多大,也在于我们预测损失、控制损失和减少损失的能力有多大。“应对突发事故灾难,是政府综合能力的全面反映”。
政府的角色和责任
刘铁民介绍,人类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比如毒气泄漏、火灾爆炸、高层建筑倒塌等,被称为技术事故。这样的事故可以尽量降低,但很难完全避免,只是一个概率高低问题。政府应当判断事故发生的概率,以决定采取什么样的防灾减灾、应急措施。这需要大量的投入。如果在前期投入不足,公众安全问题不解决,那就要付出巨大代价,包括公民生命的代价,还有公民对社会、政府信任的代价。
那么,在前面那个模拟的毒气泄漏事故中,我们的政府应该扮演什么角色?
刘铁民说,首先,这样的毒气罐车,政府绝不允许其进入城市。如果必须进来,要通知所经地区的消防、公安、安全监管单位,在指定时间和指定线路,对其严密监控,发出预警信息。一旦出现泄漏,立即启动应急系统,市政府领导成为总指挥,有权指挥任何救援力量,控制事故,组织救援,疏散居民。同时,应该有很好的公众动员,一是让公众知道自己该怎样做,二是知道如何协助政府,帮助其他人。
他认为,现代社会中的政府,应该高度重视这样涉及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管理问题。
风险管理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风险评估,首先要认识到有多少风险,它们的类型是什么,如果发生,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并且要把风险分级,最重要的是要确定哪些风险是不能接受的,是绝对不允许发生的,比如居民区的毒气泄漏。这些不能接受的风险必须让居民知情,通过各方面的压力,迫使这样的工厂搬走。
第二阶段是风险控制。城市应对所有的风险制定安全规划,对其监控。比如对居民区内的化工厂,要确定它泄漏的概率,并划出危害的风险等值曲线,也就是波及的区域。算出这个曲线内一个人被危害的可能性有多大,然后选择:是令工厂搬走,还是搬迁区域内的居民。很多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生产危险产品的工厂只有与居民区保持一定距离时才能颁发许可证。
第三阶段是预警、应急和救援。只有这些都处理好了,公众安全才能得到保护。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现在进行时
刘铁民说,要保证公共安全,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但政府处于核心地位。政府目前应该做好三件事:
一、立法。目前我国已有良好的起步,紧急状态法这类的法规正在加紧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法》中也有一些具体规定,各部门各领域也在制定相关法规。
二、相应的体制建设。今年1月9日,国务院下文,要求加快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尽快建立国家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同时加强区域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基地建设。
三、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
谈到这一点,刘铁民说:“回到我们前面的模拟实验。你担心如果呆在房间里,没有人来救你。你应坚信政府一定会来救你的,但问题是,救援必须迅速。”
他说,这就涉及到应急体系运行机制问题。一旦发生事故,那就面临一系列问题:谁去报警?报给谁?谁来决策?派什么人去救援?还有,最近的救援队伍能在多少时间内赶到现场?道路是否通畅?
他说,各级政府应该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保障公共安全。目前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应急系统建设从立法和行政层面已经开始逐步解决,但技术以及运行机制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2003年开始,经过SARS的教训后,我国的公共安全应急系统建设飞速发展,相信这两年国家整个应急系统会初步建立起来。”
重大事故不能轻易归结为制度问题
对于重庆井喷这样的个案,刘铁民认为,不能根据一次事故,就认为我们的安全监管制度出了问题。“事实上,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体制正在走向成熟。”
有媒体提出,重庆井喷事故暴露出安全监管机制问题,大型企业内部自上而下的条条监管机制,与当地政府的横向监管机制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大型企业脱离于地方政府监管。刘铁民说:“难道由地方政府来管,就不会出事了吗?小煤窑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的,不是频频出事吗?问题的关键不是监管责任方,而是安全生产的落实问题。”
关于企业与当地政府的沟通问题,《安生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刘铁民说,我们的制度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要求,不管是企业还是政府,只要按制度办事,是会大大降低事故概率的。“不是制度出了问题,而是在制度的落实上出了问题。作为一个企业,应该将保证生命安全作为最高价值观,有责任保护职工和居民。作为高风险企业,你有没有根据相关规定做过风险评估?有没有应急预案?实际上,出现事故,往往是在企业的安全管理方面出现了漏洞。”
对于公共安全事故频发,刘铁民认为,根本的原因是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较低。“如果GDP较高,产业结构以服务业为主,事故发生会降低很多。”而人均GDP在三四千美元以下时,发展越快,事故越多。因为经济发展主要以制造业为主,能源和原料需求多,大工业生产容易出现事故。
他说:谈论公共安全事故时,不可能超越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但是,政府加强监管,企业担负起对职工和社会的责任,会大大减少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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