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经济发展现存“东西不平等”现象,引起了民盟广东省委重视,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将提交团体提案,建议通过广佛资源共享等方法整合西岸城市都市圈。现状珠江两岸经济差距加大
经过对珠江西岸佛山、中山、珠海以及邻近的江门、肇庆、阳江的调查,与珠江东岸的广州、东莞、深圳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比较,民盟广东省委得出调研结论:珠江西岸区域经济发展明显落后于东岸,东岸和西岸的经济差距在绝对额和相对量上逐渐拉大。
多项建设规划成空文。对比两地的基础设施,差距也很明显。在西岸,省里的许多诱人的规划都是实施滞后,以至于干部、群众对宣传的规划称之为“规划规划,墙上挂挂,今年过了,明年再画”,使得珠江西岸发展受到极大制约。
委员们建议,适时加快、加大对珠江西岸已经合理规划了的、甚至立项了的广珠铁路、广珠城际轨道交通等铁路、广珠西线、沿海高速东段、江中高速以及连通南沙、高栏港、港珠澳大桥的公路、三纵三横航道和港口等基础设施的投资与建设。港珠澳大桥的兴建,使珠江西岸(包括澳门)有了直通香港的陆路口岸,将粤港澳周边100多个城镇纳入统一3小时车程辐射圈内。西岸要淡化行政区划概念
此外,珠江西岸地区在政区域存在着“各自为政”,在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上自成体系、互不沟通、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严重。特别是在财税制度上互相制约,在公用事业等方面行政分割市场。比如的士不能在别的城市载客;通讯不能按有效距离来计费,南海到芳村、荔湾就是长途和漫游,而到远得多的番禺、花都倒是本地;佛山、广州互不承认对方的“年票”,“禅城通”和“羊城通”也互不通用。
委员们对此指出要整合城际都市圈,淡化行政区划的概念。比如协调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营运;城际间互相承认年票,加快通过能力;公共交通的公交、的士统一招标经营;煤气、供水、污水处理、供电、电讯等也实行同一城市等距离分区收费政策;“羊城通”、“禅城通”等收费卡互相通用,促进珠三角城市群的融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相关建议:改造陈家祠 扩大东大门
今年内尽快扩大东面大门,将现有的东门扩大2~3米;进一步扩大陈家祠的停车场,尽快解决好陈家祠后院5000平方米凌乱的居民楼的征地拆迁资金,筹建仿古式的陈列大楼,扩大展览的面积,使广东民间工艺博物馆的许多珍品早日和广大市民见面。
将32中早日搬迁,进一步扩大停车场和绿地,使陈家祠面积扩大到3.5万平方米左右(而这只是恢复了陈家祠当年建祠时的面积),这样才能有一个更好的开放环境和更大的接待能力。
同时将原来的西式广场改建为和陈家祠建筑风格协调的中式广场,将陈家祠四周低矮的建筑进行改造、整饰成为出售旅游工艺品的商店,完善陈家祠文化旅游区的各项配套设施,使陈家祠成为广州最有人气和最具特色的文化。
农民地被征理应享社保
因为征地农民失去长期倚赖的土地,谁为他们的生活购买保险?民盟广东省委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征地问题已成为造成全省群体上访的主要原因,并拟在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相关提案建议,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全社会保障体系。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在广东省造成群体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村征地问题。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越来越多,在农村征地过程中存在的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分配不公开、资金不到位、层层截留,以及不按规定程序征地和不按规定标准发放补偿等问题,引起村民不断地上访,有的长达数年得不到解决。
以广州市为例,前几年,海珠区新滘镇联星社胜利村的个别农转非居民,在农转非后进入国有企业工作,因到达退休年龄时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0年,只能领取一次性津贴,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障而多次上访。最近,又有海珠区新滘镇黄埔村7个生产合作社的村民因土地征用补偿问题而多次联合上访。
据反映,黄埔村在征地补偿款总额中提留了15%作为发展集体经济、建设道路、水电、水利设施以及合作医疗、老人退休、文教卫生等公共事业支出;提留了征地款总额的42.5%作为经济合作社发展企业专项基金使用,而作为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及劳动力安置补偿的只占征地款总额的42.5%,实际上这部分款项尚未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上。
政协委员们指出,即便法定的征地补偿足额发放,也不足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只有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才能保证其长远利益。
此外,还可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土地用地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参考市场价格提高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严格控制土地征用的范围,对于非公共利益和经营性用地,采取以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形式代替征地形式,用租金和分红来保障农民收入的长期和稳定。
比如广州白云大道的绿化带所采取的用地办法,或中山古镇与农业社合作开办灯具城的方式都值得借鉴。
民盟广东省委建议
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要做到给予一次性征地补偿和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相结合。按被征地农民的年龄段不同制订不同的统筹措施,使之全部纳入社会养老统筹。对已超过劳动年龄段的人员,直接实行养老保险;对于劳动年龄段内人员,按照当地缴费水平,结合其重新就业后到达退休年龄的年限至少达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一次缴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建立个人专户;对于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征地补偿,待其就业后参加相关社会保障。
建议指出,要落实以上建议还应立法强制保证足额和优先缴交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制定浙江去年出台的《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
保障资金要由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中统一拨付,转入社保基金专户中,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基金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作者:游曼妮 梅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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