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伟)记者昨天获悉,原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总经理、北京海奇经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小文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上千万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今年42岁的李小文原是副局级干部。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李小文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间,利用担任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总经理、北京海奇经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采取支出不记账或收款不入账的手段,分别将公款人民币119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支付为自己购买丽斯花园H24、F12两栋别墅的首期房款;将公款人民币386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并折合成美元存入其在香港恒生银行的个人账户;将公款228万元人民币非法占为己有,用于以北京华鑫汇加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北京普润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起诉书同时指出,李小文于1999年11月至2001年2月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公款人民币617.5万元,以汇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购买北京海奇经贸实业有限公司在南通三洋电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进行营利活动。 公诉机关认为,李小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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