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记者 孙耒 徐琼)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日前印发。文件指出,到2007年,成都将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实行城乡户口一元化登记管理。届时,全市各区(市)县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将全部登记为“居民户口”。
《意见》明确了全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推进城乡规划一体化:突出抓好以区(市)县和有条件的区域中心镇为重点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力争在10年内,基本形成环绕中心城市的4个中等城市、11个小城市、45个区域中心镇相互呼应的城镇体系。 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管理制度,到2007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达到220万人以上。
土地被征占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今年,成都将把土地被征占农民全部纳入社保,让他们享受城市社保标准。 建立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对本市户籍人口取消农业和非农业的户口性质划分,按实际居住地登记为“居民户口”。对本市户籍已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人员,在农村有承包土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保留。从2004年开始,对全市范围内土地被征占的农民全部登记为“居民户口”;2005年完成五城区和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等区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工作;2007年完成其余县(市)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全部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工作。农民自愿退出原农村宅基地进入城镇购买公寓房的,可享受相邻区位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条件成熟的地方,要探索发展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主的股份合作经济,为农民离土离乡创造条件。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以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营利性水电、交通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转变:城市化已覆盖或即将覆盖的乡(镇),要适时实施撤乡(镇)建街道办事处工作。 争取在5年内,把农民对农村的社会公益性事业负担逐步转为各级政府财政负担;减少以至完全取消不应由农民负担的各种税费项目。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带全局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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