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矮女考公务员遇身高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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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1日0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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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底,因身高不足1.50米,陈林(化名)与公务员资格失之交臂。但陈林认为,招考公务员设置身高限制是对矮个子们就业权的侵犯,于是将“剥夺自己国家公务员资格”的深圳市人事局、国税局告上法院。2004年2月初,陈林接到深圳市中院对此案“不予受理”的裁定书。
身高不足考公务员“落选”
2002年,陈林(女)已经作为合同工在深圳市国税系统工作了约7年。2002年深圳市国税局发布了从本系统内招考50名国家公务员的通知。参加考试后,根据公布的成绩,陈林发现自己成绩正好排在第50名,与另一名曾姓考生并列。
2002年11月体检以后,陈林得知经医院体检自己的身高为1.477米,2002年12月27日,市人事局公布新录用的公务人员名单,上面没有陈林的名字。于是陈林多次向深圳市人事局和市国税局人事处主管招录的工作人员询问,被告知“落选”是因为其身高不够1.50米。
人事局是“按例办事”
据深圳市人事局公务员处介绍,深圳市招考国家公务员执行的是广东省人事厅制定的《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在细则第十二条中,已明确规定“男性身高1.60米、女性身高1.50米”才视为合格。
深圳市国税局人事处杨女士证实,陈林的确是身高不符要求,为了核实其身高,国税部门还组织了第二次体检,结果都是不足1.50米,只好按例办事。
当事人状告深圳两局
为了争取自己的权益,陈林决定将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国税局告上法庭。2003年2月,陈林先是上诉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5月份,她接到区法院的裁定书,裁定书称“国家机关的人事任免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而且“以身高为由不录取”的理由不充分,因此不予受理。
2003年7月,陈林又向深圳市中院提起上诉。2004年2月初,陈林接到了深圳市中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书。
陈林称,对招考公务员设置身高限制,这本身就是侵犯了矮个子就业权,陈林已经接近34岁了,而招考的年龄期限是35岁,如果这次招考不成功,以后可能就再没机会了。“我们要讨回这个公道。”
争论焦点
身高是否影响工作
陈林委托的广东知明律师事物所孙淑杰律师认为,身高不应该成为陈林被排斥在国家公务员招录范围的理由。陈林此前已经在系统内工作好几年了,并没有因为身高的原因影响到工作,为何变换一个身份,从合同工到国家公务员,身高就会成为障碍?陈林也认为,自己的身高离1.50米相差并不多,工作过程中,从没遇到过因为身高不够而做不了的工作。
广东省人事厅公务员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让陈林报考国家公务员受限的《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是省政府的规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当初制定时综合了用人单位、医院、法律界各方人士的意见。对身高做要求的重要原因是维护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形象。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黎军认为,从宪法的层面讲,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劳动权利、对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国家行政机关在招聘时的身高限制也是一种侵权。记者从广东省人事厅了解到,目前,社会上针对是否要取消身高限制有很多争论,每年开两会时都有人提出来要修改。《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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