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当武警看守罪犯 今朝当罪犯被武警看守 ——原禄丰县舍资镇财政所所长陈发生狱中忏悔录 现年54岁曾作过武警的陈发生,曾任云南省禄丰县舍资镇财政所原所长。因利用职务之便14次贪污公款286060.96元,2004年1月5日被禄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所贪污款项依法退赔禄丰县舍资财政所。 在本案开庭以前,记者随办案人员到禄丰县看守所,采访了陈发生。他现在什么都想通了,一见面就对我们说:“这几年我都担惊受怕,现在被抓了进来,我总算是彻底解脱了!”接下来,陈发生给我们讲述了他的犯罪经过和作案后的悔恨—— 我是当过兵,受过部队培养教育的党员干部。我出身在农村,转业后我保持和发扬军队的光荣传统,踏踏实实地工作,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领导看我老实、本分、肯干,对我很放心,加上与同事相处很好,我的日子过得很舒心。可是后来我变了,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慢慢地思想发岔了,盘算着如何利用自己的职权捞些钱。于是,从1990年开始,我就采取私刻财务所开户银行转讫业务章、盖假章、做假账、涂改单据、重报、虚报、收入不入账等手段,进行贪污公款。一次成功,没人发现,我就又搞;二次、三次、四次,我的胆子越来越大,以同样的手法搞到1999年,前后共搞了十四五次,贪污了公款近30万元。按“满30年工龄可以提前退休”的有关政策规定,1999年我可以提前退休了,就在这年10月15日,我在办理退休移交手续时,还大胆地销去了我经管的(存折)账户,将该账财政资金的本息6684元贪污掉。 在做手脚,搞贪污的过程中,我也感到自己这样搞不妥,但由于自己不懂法律,也不晓得自己的做法属于犯了什么法。因此,退休回到家的第一天,我就赶快跑到书店去买了一本《刑法》书来看。当我看到“贪污罪”的条文,马上被吓出了一身大汗 ,心和嘴说“我犯罪了,闯大祸了”!当天,我的心就像猫在抓一样,急得腿软、手抖、脸变青,饭也吃不下,一夜都睡不着。第二天,我又哆嗦着继续看那本《刑法》,越看越急,心想不知哪天就要暴露。从此,我日日夜夜坐立不安,就这样熬过了3年多,直到去年5月被检察官来抓。 我是退休4年多了才进来(指看守所)的。我当兵时也当武警,当时也在看守所看犯人,今天我在这里又被武警看守着,一想到我当时和现在的这种情形,我就伤心流泪,后悔无比,可这又有什么办法!这是我不懂法所造成的下场,只有认命,听从法律的惩罚啦!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完全是自己不学法,不懂法的结果。我的惨痛教训说明了一个道理:我们国家已经是法制国家了,人人都应该认真地学法、懂法、守法,不能做违法的事;凡是掌握着权利,无论权利大小,都必须权为公用,不能以权谋私,更不能犯案,如果要是犯了案,什么时候都逃不脱啊!刘德安 陈江 本报记者 刘卫东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