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卫华) 在前天上午北京市检察院举行的优秀反贪检察官事迹报告会上,海淀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朱小芹首次向外界透露了她查办程维高案中的一个细节上,通过这个细节才最终查证了程维高案的违法违纪事实。
朱小芹说,为儿女谋财、为情人图利,是当代高官腐败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中纪委“10·.21”专案,她主要负责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妻子张某和女儿程悠兰的谈话取证工作。2003年,在程悠兰因涉嫌偷税犯罪被逮捕后,朱小芹立即和她正面交锋。
从2003年3月20日到4月20日的一个月时间里,朱小芹对程悠兰进行了突击讯问。把程悠兰经商办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其个人财产的来源情况作为讯问的主线,又以李真案发后程家进行反侦察活动和其父母的财产情况作为讯问的辅线,从中筛选有价值的线索。在程悠兰看似漫不经心的谈话和平和的谈话氛围中,检察官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程悠兰的母亲张某曾资助她投资股票生意,并在李真案发后从家中转移出两只箱子。职业敏锐告诉朱小芹,箱子中极有可能装有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重要物证。随后,在常州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迅速从程的朋友处提取了已藏匿三年的两只手提箱,起获上百件(套)、价值几十万元的贵重物品,并调取了关键的证人证言。
“这样在预审中,我们发现了程维高的妻女共同转移大量贵重物品的重要线索,并以此为突破口,专案组最终查证了与此线索相关程维高的违法违纪事实。”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