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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报复学校 岳阳一青年毒鼠强拌入蛋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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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2日11:52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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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讯 许国华是岳阳县长湖乡中心小学食堂临时工,仅因提高待遇未果,就报复学校以泄私愤,将毒鼠强拌入制作蛋糕的泡打粉中,导致161名学生集体中毒(去年案发时本报曾作报道),在省内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昨日上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许国华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许国华,男,1951年1月13日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县,汉族,初中文化,住岳阳县长湖乡新许村,原系岳阳县长湖乡中心小学食堂临时工。2001年初,许国华受聘为长湖乡中心小学临时工,负责糕点制作等工作,与教师享有同等福利待遇。2001年底校长更换后,学校每学期均与其签定一次合同,下一学期是否上班则要等学校通知,同时,其福利待遇有所降低,要求也更加严格,许国华多次找校方要求提高待遇,均未如愿,遂产生不满情绪,欲报复学校以泄私愤。
去年五六月份,许国华从长湖乡白羊农药种子店钟细棉处购得3包毒鼠强。6月底的一天,许国华趁人不备,将盛放蛋糕制作原料泡打粉的塑料筒拿到自己的住房,然后将一包毒鼠强撒到筒底周围,再加上新的泡打粉覆盖,想在事发后嫁祸他人。9月1日下学期开学后,学校通知许国华继续来校工作,但安排新来的职工刘磊负责制作蛋糕。9月22日上午,刘磊在制作蛋糕过程中,将竹筒中的大部分泡打粉用完并刮了筒底部的泡打粉,致使含有毒鼠强的泡打粉被拌入蛋糕中。第二天早上,长湖乡中心小学161名学生吃后,出现呕吐、抽搐、头晕等中毒症状,至今仍有26人住院治疗。
法庭审理后认为,许国华作为学校食堂临时工,仅因提高待遇未果就报复泄愤,将含有毒鼠强的泡打粉拌入蛋糕中,造成161名学生集体中毒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据此,法院以许国华犯有投放危险物质罪作出其一审死刑的判决。(稿源:潇湘晨报)(作者:周喜丰 黎昕)(编辑: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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