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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昨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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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3日13:3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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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了解到,备受代表及媒体关注的今年人大会议1号议案于昨日上午终于产生。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经同有关专门委员会商议,邱娥国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议案,成为第一号议案。
议案中说,近年来,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人民群众出行日益方便快捷。但由于交通需求与供给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事故的绝对数值较高,交通安全形势严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道路交通专业运输单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道路设计、建设验收不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严重,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代表建议,加强我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建设要从三方面规范:一、以加强道路专业运输单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狠抓源头管理,提高专业运输人员安全守法意识;二、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为龙头,明确宣传、教育、新闻等专业部门的责任,提高全民守法意识;三、狠抓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整改,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实现道路建设与设施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彻底消除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另悉,本次大会的第2、3号议案分别是:王明善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南昌电厂不宜就地搞以大代小扩建,而应择地另建的议案;万筱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江西省民办医疗促进条例》的议案。(陈明华)(稿件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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