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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委员建议暂停审批“名校办民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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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3日15:3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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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直指:这种办学模式“流失国有资产”“冲击民办学校”
本报讯 住在小区的学生因为高收费,进不了自家楼下的名校办的民校享受义务教育;办民校的名校,各方“神圣”都有,搞得当地教育部门都不知道自己管着多少这样的“民校”。昨天,省政协民进广东省委对“名校办民校”现象提出了几大忧虑,要求政府管好这把“双刃剑”。
“名校办民校”流失国有资产
据民进广东省委的调研,名校办的“民办中小学”,不少能较好地引入原有公办名校的管理体制,使部分新建学校、薄弱学校迅速转化为当地的优质教育资源。但部分“名校办民校”并不是“四独立”,造成了国有资产不同程度的流失。
国家规定,公办学校转制必须做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办学”,若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但眼下部分名校同时举办两三所,甚至四五所“民校”,有的名校校长同时兼任“教育投资集团”董事长和好几所“民校”法人代表;有的“民校”说有独立校舍、独立办学,但经常使用所依附名校的教学设施或活动场地。
更严重的是,有的“名校”校长同时拥有支配“名校”固定资产、预算内预算外收入和所办“民校”的全部自筹收入的权力。具体的收支,既没有财务公开,也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审计,国有资产的价值折旧,转化为了小集体甚至是少数人的额外收益。
“名校办民校”威胁民办学校生存
“名校办民校”一方面吃国家“皇粮”,另一方面又同国家财政没有一分钱投入发展起来的民办学校争生源、抢市场,使真正的民办学校的生存环境面临威胁。
据了解,公校和民校在成本运作上,最大的差异在于投资建校的成本。而“名校办民校”最大的优势恰恰是可以无偿占有公共教育资源,大大降低投资建校的成本。有民办学校校长指出,对民校的真正威胁,不在乎“名校”的品牌优势,而在于公办“名校”低成本甚至“无本”的竞争优势。此外,不少地方教育部门还对“名校办民校”给予资源和政策方面的倾斜。近几年来,“名校办民校”的数量和规模已经超过了民办学校,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没有改变,只是增加了高收费的公办学校而已。“名校办民校”加剧教育的两极分化
有委员反映,“名校办民校”既可以通过考试招到优质生源,又可以名正言顺地收取高额的学费,这些“厚遇”是公办学校明令禁止的。因此,它再一次打破了经过多年努力而渐趋均衡的教育格局,使基础教育的“贫富悬殊”再次急剧扩大。
此外,“名校办民校”的无序发展,造成了生源争夺战的日趋激烈。珠海市的“名校办民校”生源严重不足,部分学校教学资源严重过剩;位于广州某“名校”的实验学校,2003年秋季只招到30名学生,只好用专车把学生接回位于广州的“名校”上课;汕头、清远的几所“名校办民校”也因生源不足而停办。
要对“名校办民校”加强监管
针对种种弊端,民进广东省委提出了规范“名校办民校”的建议。建议要求政府及教育部门在近期内对“名校办民校”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检查,在有关政策法规出台之前,暂停审批新的“名校办民校”;由专业机构对“名校办民校”中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这部分资产的收益率,由国资管理部门统一逐年征收“品牌使用费”;要监督地方政府继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积极接管小区配套学校。
(黄丽娜 尹安学 孙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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