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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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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3日08:49 黑龙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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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日讯 黑龙江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大会,听取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大会由执行主席马淑洁主持。
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本次大会执行主席宋法棠、王宗璋、马淑洁、李希明、赵林茂、沈根荣、滕昭祥、范广举、董浩、傅亚文、湛胜田、高志杰、张永刚、胡世英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省领导张左己、韩桂芝、栗战书、杨光洪、周同战、刘东辉、杜宇新、张成义、孙启文、张秋阳、刘海生、肖玉国、王东华、申立国、王利民、付晓光、刘海生、程幼东、索长有、曹广亮、欧阳吟、刘文泮、陈述涛、梁荣欣、何小平,省法院院长徐衍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发,省军区和武警总队首长寇铁、李汉文在主席台就座。
原省政协主席马国良,省级离退休老同志孙维本、赵德尊、李剑白、王钊、周文华,以及往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也在主席台就座。
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向大会作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报告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报告中指出:2003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服务服从于全省工作大局,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进依法治省,促进和保障全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做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中指出,2003年加强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加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法律保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法,着力解决加快发展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加强创制性立法,突出法规的地方特色;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最高标准。强化监督力度,支持和促进政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重大事项,搞好审议监督;围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执法检查;围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组织视察和调研;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案件监督,围绕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推进评议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联系代表,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议政水平。
报告的第二部分是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报告中指出: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机遇,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更紧密地贴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求真务实,创新突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衍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分别向大会作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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