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质量报告》第42期稿件
一、提要
以次充好 骡马肉冒充平遥牛肉
同期:老板:基本上都用这种骡马肉做牛肉。
以假乱真 加工点多出肉有高招
同期:记者:能出那么多?
老板:一斤出八两、九两、一斤,都是随便能做出来的。
记者调查:调了包的“牛”肉
违禁添加防腐剂 水果罐头问题多
休闲食品放心吃 两种产品要小心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水果罐头、休闲小食品质量抽查结果
氨气超标 商品房住户健康受损害
同期:搬来过后一直身体不好,经常咳嗽,喉咙不舒服。
对簿公堂 受害者不得不吃哑巴亏
同期:必须把违约责任以非常明确的条款写到合同里
专家解读:质量保证书难保住宅质量
二、记者调查导语:
共同打造有质量的生活,这里是《每周质量报告》,大家好。
说起山西平遥,那可是天下有名的古城,而平遥牛肉就是这座古城当中有名的招牌,它以独特配方、独特的生产工艺而为人称道,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平遥有一位老板说,他的加工点里,不管是什么肉,都能把它加工成所谓的“平遥牛肉”来。不用牛肉也能做出牛肉来?这可够绝的,咱们一块来看一下。
正文
在太原火车站附近的几家大的副食批发市场里,经营牛肉的摊位很多,摊主告诉我们这些牛肉都是平遥的加工点生产的,他们说平遥的牛肉口感独特,十分畅销。然而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些平遥出产的牛肉颜色深浅不一,差别明显。同样是牛肉颜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一位经销商的话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同期
经销商:这是正宗的平遥牛肉,这是纯牛肉。
记者:纯牛肉,那还有不纯的吗?
经销商:这就是不纯的。
正文
这些牛肉不仅被摊主称作正宗的平遥牛肉,而且居然还分纯牛肉和不纯的牛肉两种,经销商还告诉记者,虽然每斤纯牛肉比不纯的牛肉贵出1到2元钱,但是懂行的人都买纯牛肉,而不会买便宜些的不纯的牛肉,这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决定前往这些牛肉的产地-----古城平遥进行调查。
在平遥县城里,牛肉的加工点不下几百家,记者随机来到了一家牛肉加工点,见到了加工点的老板。当我们问到“不纯”牛肉是怎么回事时,他显得很警觉,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几经周折记者来到一家加工所谓“不纯”牛肉的加工点,老板说,明天就会有这种肉送来。第二天一大早,记者在他的带领下来到了附近的一个车库里,看到一辆满载货物的农用车,编织袋里就是送来加工的肉。
同期
记者:这是什么肉?
老板:骡马肉。
记者:骡马肉。
正文
据他介绍,“不纯”的牛肉就是骡马肉,在平遥一斤牛肉要7、8块钱,而骡马肉则不到6块钱,所以用骡马肉冒充牛肉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同期
记者:这里要量挺大的是吧?
老板:这里要量相当大,最旺季的时候一天能用几十个卡车(的肉)。
正文
他向我们透露,把这些骡马肉和牛肉掺在一起进行加工,生产出来的肉当作牛肉卖,神不知鬼不觉,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他说,用骡马肉做牛肉算不了什么,关键是看用什么技术,只要技术过硬,无论是什么肉,经过他这里加工,都能做成所谓的平遥牛肉。
为了弄清楚这位老板引以为豪的神奇技术,第三天,记者再次来到这个加工点,院子里堆满了分割好的肉,一部分是牛肉,而更多的则是骡马肉,老板在一旁正往这些肉里注水。(空镜)
同期
记者:这刚打完水呀?
老板:刚打完药。
正文
他告诉记者,往肉里打的并不是普通的水,而是自己配制一种特殊的药水。眼看着锅里的药水用完了, 老板拿来了一个袋子,往锅里加了一些黄色的粉末,他说这就是用来调配的药,是他这里做掺假牛肉必不可少的东西。
同期
记者:这个是什么?
老板:硝盐吗。
记者:这个是硝盐啊?
老板:是。
记者:硝盐放多少?
老板:硝盐根据你的喜欢放多少都行,随便。
记者:硝盐就随便了?
老板:随便。但100斤肉也不能超过5斤,100斤肉加个2斤、3斤、5斤。
正文
但是当我们向这位老板打听,什么地方可以买到这种硝盐的时候,他坦白的告诉记者,市场上根本买不到这种硝盐,而且这种硝盐已经被明令禁止在牛肉加工中使用。
同期
老板:这是让别人悄悄带来的,抓住了要罚款的,是私盐,根本就不让卖。
老板:盐是国家统购统销的,我们用的盐可以说是私盐。
记者:硝盐?
老板:是工业盐。
记者:什么?
老板:硝盐是属于是工业盐。
记者:属于工业盐?
老板:属于工业盐,他就不让用。
正文
原来,这位老板所说的用来加工掺假牛肉的药,竟然是严禁在食品加工中使用的工业盐。他说,使用这种工业盐腌渍的肉不仅口感好,颜色也好看一些,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盐含有大量亚硝酸钠,可以大大缩短加工时间。
同期
老板:(硝盐)主要成分化验出来就是亚硝酸钠,亚硝酸钠含量高。
正文
据他讲,只加这种工业盐还不够,还要加一些纯的亚硝酸钠,如果不加工业盐和亚硝酸钠,这些肉最少需要腌渍二十天,而加了工业盐和亚硝酸钠只要一天的时间,肉就能腌制好。
当天下午,老板再次调配亚硝酸钠的时候,记者见识了这种白色的块状物质。
同期
记者:这个一般放多少?
老板:看打多少肉。
记者:啊?
老板:看打多少肉。
记者:看打多少肉啊?
老板:五百斤肉放三两,一百五十克。
记者:500斤肉加150克。
正文
然而据有关专家介绍,在肉类加工的过程中,亚硝酸钠用量每1000公斤最多不得超过150克,按此计算这个牛肉加工点,亚硝酸钠的用量超过国家标准4倍之多,而亚硝酸钠是一种公认的致癌物质。使用硝盐和亚硝酸钠正是这个加工点加工掺假牛肉的“秘方”;而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还发现,为了提高牛肉的出肉量,有的加工点则另有办法。
同期
老板:现在出肉高,就是一斤(生肉)出八两、九两、一斤(熟肉),随便都能出。
记者:能出那么多?
老板:一斤出八两、九两、一斤,都是随便能做出来的。
记者:一斤(生肉)还能出一斤熟肉?
老板:一斤能出一斤,你不信吧?就是一斤能出一斤。就是用一种新方法出肉就特别高。
记者:高也不能高到一斤吧?
老板:说起来让人不相信?用这种新技术,有能出一斤的。
正文
他告诉记者,正常的情况下,一斤生肉煮熟后能出六两左右的熟肉,而一些技术高明的加工点,一斤生肉能煮出一斤一两的熟肉。在他的指点下,我们在附近的一个加工点里见识了多出肉的高招。
在这个加工点里,老板正在搅拌盆里的胶状物质,一见来了生人,他立刻紧张了起来,面对我们的问题更是吱吱唔唔。
随后,他开始像做化学实验般不停的称量着各种东西,他说这些添加剂就是用来提高产量的,然而,他却始终不肯告诉我们添加的这些东西是什么,只是说有的毒性大不能多放。
同期
记者:这是什么东西呀?
老板:这个和砒霜差不多。
记者:这个叫什么呀?
老板:你管这个叫什么呢。
正文
经过了记者多次询问,这里的老板始终没有告诉我们这种和砒霜类似的有毒添加剂到底是什么。接着,老板把这些由明胶、淀粉和其他一些添加剂调制而成的胶状物,打进了肉里。
同期
记者:这里面总共加了多少东西呀?
老板:啊?
记者:这总共加了几种添加剂呀?
老板:八种。
记者:八种。
记者:打完了一斤生肉能出多少熟肉?
老板:能出九两熟肉。
记者:一斤生肉能出九两熟肉?
老板:对。
正文
他说,添加了这些东西之后,本来每斤只能出六两的肉,一斤可以多出二、三两以上。加完了添加剂的肉又被放进了这个大滚筒里,老板告诉我们这些肉还要滚上一个小时左右,这样加进去的各种添加剂可以均匀混合到肉里,煮出来的肉也会好看一些。经过多道复杂工序处理的肉,最后,还要在这两口大锅中煮上几个小时,就可以上市了。记者在平遥走访了近十家牛肉加工点,这些加工点在加工牛肉时添加的化工原料各不相同,但制作方法却大同小异。其中一位老板告诉我们,就是这样加工出来的散装牛肉,由于是平遥生产的,所以在市场上十分畅销。
同期
记者:咱整个平遥的牛肉现在能卖到什么程度?
老板:全国各地,那真空包装的全国各地都有。
三、权威访谈:
主持人:
旅游旺季的时候也是平遥牛肉热销的时候,平遥牛肉会随着来古城旅游的人们去往全国各地。那么我们刚才看到的这些劣质牛肉又会给兴冲冲的旅游者留下什么印象呢? 今天,我们请到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马长伟先生。您好!
专家:你好。
主持人:
如果您去买牛肉,买回来以后却发现它不是牛肉,您会有什么样的感觉?
专家:
上当受骗的感觉。这就是这个经营者消费欺诈的行为。
主持人:
我们以前我们节目,只要涉及到熟肉制品都会讲到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的问题,那是不是在熟肉制品的加工过程中必定要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吗?
专家:
亚硝酸盐(亚硝酸钠)的添加是必需的,但是亚硝酸盐(亚硝酸钠)的添加国家是有严格规定,它规定(它)的添加量在肉制品当中一般不应该超过150克,每1000公斤肉。如果超标使用,亚硝酸钠和人体当中的生物胺(产生)反应,生成一种亚硝胺类的物质,这类物质现在被证明是具有很强致癌作用,因此会给消费者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主持人:
在平遥还有不少牛肉加工户,他们说在生产加工这个牛肉的时候还必定要加另外一种东西,就叫硝盐,硝盐是种什么东西?
专家:
实际上是种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亚硝酸钠)的混合物,这种硝盐目前国家是明令禁止(使用)的,它不属于食用级(添加剂),不能在食品当中添加和使用。刚才片子中我们看到的所谓平遥牛肉,它使用了多达十几种添加剂,实际上在传统平遥牛肉的加工过程中,它的牛肉经过修整,经过腌渍、蒸煮、包装、灭菌才获得平遥牛肉。这种产品现在等于是对传统的平遥牛肉造成很坏的影响,大家都在利用它,而没有人去保护它,去爱护它。作为传统的名特产品的生产企业,在利用平遥牛肉这个品牌的同时应该注意打造自己的品牌,比如说可以注册一个叫某某牌的平遥牛肉,这样的话呢,如果它是一个经营比较好的规范的企业,就不至于因为其他的违法企业给它造成损失,使它受到牵累。
主持人:好,感谢您来到我们演播室。
四、质量警示:
主持人:这里是《每周质量报告》,我们来关注质量警示。
水果罐头是一种方便卫生的保鲜食品,它让我们一年四季都吃上了美味的水果,尤其是病人和孕妇,都习惯把它作为必备的开胃品。不过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水果罐头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产品抽样合格率只有78.4%,部分企业违禁加入防腐剂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专家提醒消费者要多加留意。
这次共抽查了辽宁、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浙江、福建7个省、直辖市的50多家企业的产品,质检人员发现了9种水果罐头添加了防腐剂和糖精。国家标准规定,罐头是严禁使用防腐剂和甜味剂的,在生产过程中只要按照正常的工艺生产,有质量可靠的高温杀菌设备,就能保证产品的保质时间,但有的企业生产条件差,缺乏必要的高温消毒设备,所以就只能靠添加防腐剂来保鲜。这次抽查发现有的产品防腐剂苯甲酸的含量高达3克/公斤。专家说,这么高的含量在近几年的食品检测中都是很少见的,这样的产品要是给孕妇吃了,就会危害胎儿,容易引起早产、流产,甚至导致胎儿畸形等。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不合格的产品和它们的生产企业,我们来看一下:
山东平邑县华隆食品厂 俊蒙 精选草莓 480克
山东临沂市辉煌食品有限公司 运祥 冰糖山楂 860克
山东荣成市泓达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创新 樱桃罐头737克
山东平邑清香清真食品厂 春清 精选草莓 420克
天津蓟县松岭食品厂 出头岭 糖水黄桃 730克
天津蓟县擂鼓台食品一厂 龙泉 糖水黄桃 730克
天津西亚食品有限公司 西亚 糖水什锦 730克
上海正宝惠家食品有限公司 慧嘉 红樱桃 737克
辽宁大连金华南食品有限公司 勇乐 黄桃 770克
这次抽查有两家水果罐头企业拒绝接受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它们的产品按不合格论处。这两家企业是:
辽宁大连瓦房店炮台开发区长岭罐头厂 创日葡萄(拒检)
辽宁大石桥市海浪饮品有限公司 糖水桃罐头(拒检)
很多喜欢吃零食的人有两种担忧,一怕食品不干净,二怕吃零食长胖,在这里我给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公布的休闲小食品的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小食品可以放心地吃,产品抽样合格率是96.7%。
这次共抽查了16个省、直辖市的近60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尽管合格率很高,但质检人员还是在陕西、山东发现了两种产品细菌超标,最严重的超过国家标准的近9倍,这两种细菌超标的产品是:
陕西宝鸡市秦东食品有限公司 秦东 高氏麻辣酥麻花120克/包
山东潍坊美城食品有限公司 苹果脆片(无商标) 30克/袋
另外专家提醒说,科学的吃零食是不会长胖的,首先要控制食量,不能贪吃;再一个就是要合理安排吃零食的时间,如上午九、十点钟和下午三、四点钟适量吃些零食,既能防止饥饿,又能增加营养。
五、专家解读导语:
主持人:
氨气是造成室内空气污染的“四大毒气”之一,住在氨气超标的房间里,轻的容易引起咳嗽感冒,重的可能会威胁人的生命。眼看着新买的房子快成了“毒气罐”了,可如果谁想解除购房合同退了这样的房子,这简直比什么都难。北京市的吴以礼等41户业主正打着这样的官司,他们这回深深体会到了“霸王”合同的陷阱到底有多深了。
正文:
前不久,北京市最大的一起室内氨气超标案通过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开发商在施工中违禁使用了含尿素的防冻剂,致使吴以礼等41户业主室内氨气超标。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各3000元,但驳回了原告要求退房的请求。41户业主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继续上诉,坚持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同期: ( 业主 吴以礼)
我们家里四个老人,搬来过后一直身体不好,经常咳嗽,喉咙不舒服。虽然吃了很多药,都不解决问题。另外晚上休息不好,睡不好,吃东西也没胃口。
正文:
这41家住户入住已有一年多,家人都不同程度的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尤其是儿童和老人。经检测,吴以礼等41户业主的室内氨气浓度超过了国家限量标准的5到8倍。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的秦兵律师认为,吴以礼等41户业主之所以遇上这样的纠纷,主要是因为购房合同里没有房屋质量方面的具体约定,更没有规定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同期:(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 秦兵 律师)
这份合同里能够和质量方面有点关系的就是,其中一条说房屋交付的时候要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但是你看这个《住宅质量保证书》,它对这个住房质量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没有任何约定,只是说某一个部位假设出了问题要保修多少时间,所以这个东西不能叫《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叫做住宅保修时间表,它和住宅的质量没有任何关系。
正文:
在吴以礼等41户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退房的条款只有四条,即当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或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而关系业主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的房屋质量问题,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都没有写进合同里,所以一旦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就无法依据购房合同要求退房,从而掉进购房合同的陷阱里。
同期:(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 安雪晖 教授)
任何一个楼盘在它的建造过程当中,从设计到施工、包括施工材料、还有施工的时候监理所提供的监理报告,最后都要汇总到开发商那里去的,所以开发商对自己的楼盘建成什么样子,它的质量到底是怎么样的,他应该是心里有数的。比如说这次的氨气超标事件,开发商也应该是掌握这样的情况的。那么开发商和业主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里面,实际上对所有的质量细节都没有一个约定,也没有提供相应的详细资料的,那么为什么他们会这么做呢?实际上,这是一个合同上的陷阱。
正文:
专家指出,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专家同时强调,作为法院裁定的重要依据,房屋质量问题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应当明确写进购房合同里,以便消费者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时,能够得到有力的支持。
同期:(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 秦兵 律师)
我想消费者要保护自己的权益,最明显的方法、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在合同里把房屋质量问题写清楚,比如说你的房屋应当符合什么样的质量要求,符合什么样的质量标准;第二个,一定要写违约责任,如果产品不合格,哪怕是墙体、或者地面、或者地板的任何一个地方不合格,我都有权要求退房,必须把违约责任以非常明确的条款写到合同里。
六、专家解读尾语:
41户业主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已经上诉,现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作为买房者在买房的时候最好请懂行的人参谋,帮自己签出一个“明白”的合同来,但作为国家有关部门是不是在这个问题上也应该管得更细致,更有效些呢?比如说在《住宅质量保证书》等规范性合同文本里对“违约责任”的内容明确作出规定,这样一来,就是有的开发商想设陷阱也难了。
共同打造有质量的生活,这里是《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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