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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实行“市县分置”促进经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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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5日11:05 金羊网-新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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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市管县”实行“省管县”
新快报讯 (记者 林劲松 周琼 何达志 陈琦钿 通讯员 任宣)在现有条件下实行“市县分置”,县改由省直接管理,设区的市(副省级或地级)只管理城市自身,县和不设区的市改由省直接管理。李德锋、何增光等十名省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取消地级市代管县(市)体制,改由省直接管理县(市)。
何增光代表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市管县”体制实际上阻碍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一些地级市将代管县(市)视为其“附属行政单位”,将审批权力限制在行政区范围内,造成行政成本高,影响办事效率,甚至存在着一些市依靠行政权力侵占县(市)及农村地区利益的趋向。“这些‘市’往往”通过截留指标、资金、争项目、财政提取和各种行政审批侵占县(市)的利益。”这位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委会主任表示,他之所以提出这个议案是因为他确确实实地感受到了“市管县”的诸多弊端。
何增光等代表在议案中指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的资源不是依据市场的原则来配置,而是以人为的行政权力来分配,自然会进一步侵害‘县’及农村地区的利益,从而形成所谓‘市压县’、‘市卡县’、‘市挤县’、‘市吃县’或‘市刮县’局面。从而严重影响并束缚了县(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何增光说:“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认为最可靠的办法是实行‘省管县’。”
代表们在议案中还说,省直接管理县(市)符合《宪法》的有关规章,有利于县(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五条和九十七条规定了地方政权的设立形式,分级管理的建制是非常明确的,省对设区的市(副省级或地级)和县(不设区的市)进行直接隶属管理。专家观点
“省管县”是大势所趋
温思美(联合国国际农业政策研究理事会成员,华南农业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经济贸易学院首席教授)
专家、学者甚至包括有关决策层早就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讨论的出发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精兵简政,减少行政层次。中国目前“食之者多、为之者寡”的情况比较突出。全国财政供养人口占的比重太大,平均下来每40个人(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说是28人)就要供养1个吃财政饭的人。第二点就是贯彻《组织法》。我国的所有法律规定中都没有地级市这个行政级别,行政级别设置是省、县(市)、乡(镇)三级,取消地级市理所当然。
实际上地级市是在建国初期的地区行署基础上形成的。当时是为了推进城市化、整合地区资源。这在当时有利于区域经济的整合和发展。但这种做法的弊端主要是增加了更多的政府机构,加重了人民负担,并导致行政审批层次繁杂,更重要的在于每个地级市在管理上形成小区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而不利于更大区域内进行资源整合。就目前我们国家来说,在一些经济发达的省份完全可以进行这方面的改革。取消地级市,(市)县由省直接管理是大势所趋。“省管县”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促进经济发展。
海南已完全实行“市县分置”
在去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强调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一位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的专家曾透露,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的短期目标是:逐步取消计划单列市,或者转变为直辖市,或者变为省辖市;城市除了直辖市,均由省政府管辖;市管县体制除了郊区县,要逐步取消,由“城乡合治”改为“城乡分治”。
据报道,目前,海南省已经完全实行了“市县分置”(即“市”只管理城市自身,县改由省直接管理)的体制。浙江省从2002年8月起,把地区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包括绍兴县在内的20个县区,经济上近似“省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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