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初步证实已造成51人死亡,71人受伤。 这是一个星期天, 星期天的中午,商场总是人气最为旺盛。那些死者来到商场, 必定带着愉快的心情, 他们不会知道即将有一场大火来摧毁自己的生命。完全可以想象, 在那个奔逃的现场, 死亡者与未亡者经历了怎样的惊魂场景, 而最后一些人逃出生天, 一些人的生命永远停止在惊魂时刻,而且他们承受了烈火熏烧的巨大痛苦, 他们生命的最后时刻绝不安详。 然而,这种事故引起的惊恐,很可能只是一种属于现场的情绪。对于没有处身现场的人来说,也许这只不过又是一条灾难新闻而已。人们不时听到群死群伤的事情, 人们已经习惯了生命就这样一群群地离开人间。远的且不说了, 在今年至今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里, 重大恶性死伤事件就一次接一次传来。矿上事故, 长途客车坠崖, 鞭炮厂爆炸, 天然气泄漏, 丹江口水库沉船, 北京元宵灯会上的踩死, 国人的生命被如此多样的方式夺去。再多愁善感的人, 也架不住如此频密的值得感喟的事件的刺激。 事故吞噬了各种状态下的人们, 休闲的人, 购物的人,劳作中的人, 旅行中的人, 打黑工的人,打“ 明工” 的人……哪一种情况下人才能得到安全保证, 哪种情况下人能够放心地活动, 相信自己生命的牢靠? 还有什么可说, 还能够怎么说? 哪一场特大事故不曾有过“ 举一反三” 的整顿, 不曾有过谴责与声讨、悲愤与哀伤, 而事故仍然一次又一次地发生着。 一个“ 文明古国” ,一个所有人都会念叨“ 人命关天” 的格言的民族, 偏偏频频发生群死群伤。这样的情形是怎样形成的, 为什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到底为“ 人命关天” 进行过多少设计, 我们到底为“ 最可宝贵” 的生命进行了怎样的日常防护? 也许在每个人的意识深处, 都有着一个怎样让生命回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的问题。 这是生命的悲哀。我们的生命因为数量庞大而变得稀松平常, 放松了对生命谨小慎微的关照, 所以生命也就这样变得容易损失, 而损失的一再发生又可能使人不再觉得生命的无端消失是一件不可饶恕的事情。 迄今为止, 我们看到了每一场事故都会产生原因分析与处理结论,但如果日常生活中的生命观念没有改变, 再多的“ 举一反三” ,都难以变成一种基于生命关怀的自觉行为, 从而也就难以产生根本的效果。以火灾为例, 为什么大多接到过“ 整改通知书” 却没有整改,为什么满足于“ 发出过整改通知书” 而没有强令整改到位, 根子就在于大家都只是完成一个安全方面的仪式, 而缺少基于生命关怀的内在自觉。 □刘洪波武汉媒体从业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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