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唐志犹 记者 周晓峰 金世宗
15岁的张玲(化名)发现老板的真实面目后,决心辞职回家,可离开“工厂”时,老板拒绝退还押金和发放工资,无奈之下她打进本报热线。接举报后,昨日上午,成华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龙乡荆竹村3组55号的“鸿兴来料服装加工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店存在使用童工现象,同时该店加工的产品涉嫌商标侵权。
刺鼻车间“娃娃工”在忙活路
上午10时30分,记者随同执法人员悄然扑向青龙乡荆竹村3组55号。在简陋、污秽的工作间里面,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6个“娃娃工”和其他工人忙得热火朝天。约四十平方米的“车间”里,密密麻麻地摆了二十余台缝纫机,房间内气味刺鼻,一些男工还抽着香烟。
当执法人员询问3名大约十三四岁女孩的年龄时,看起来像老板娘的一女子连忙抢着回答:“她们不是童工,都已经超过17岁了。”
克扣工资一年只有300元—600元
张玲是遂宁人,去年9月休学来成都,同18岁的姐姐一起在“鸿兴来料服装加工店”学艺,老板包吃住。“工作时间一般是从早上8时干到晚上8时。”张玲说。
张玲告诉记者,进“工厂”时,老板说为了大家春节回家有更多的过年钱,每个月不发工资,年底一次结清,平常要用钱可以借,可老板每次借钱从来不超过50元。
今年春节回家,姐姐以为可以领到二千多元,可老板左扣右扣后,姐姐只剩下700元,老板还扣下100元保证金,姐姐的“年薪”只有600元。“我们几个年龄小的比姐姐还惨,干了一年只拿到300元钱。”张玲气呼呼地说。
老板冷血员工生病赶回家
张玲说,2月5日,她姐姐在操作中不慎将手指砸伤,老板简单包扎后又让姐姐上工。2月7日,姐姐腹部剧痛,检查结果为阑尾炎。“先借点钱给姐姐治病,你以后在我俩的工资里面扣嘛!”无论张玲怎样央求,老板不但没有借钱,还要姐姐马上回家。姐姐2月10日回家时,老板只给了30元钱。
执法人员老板涉嫌非法使用童工
成华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监察员叶强告诉记者,根据初步调查,确认该店非法使用一名童工,没有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没有为员工买社保,同时还涉嫌使用5名童工,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他们将对该店的员工全面进行调查,按照使用一名童工一个月罚款5000元的规定进行严处。
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还发现,该服装加工店所加工的衣服全都是“皮尔·卡丹”和“森格儿”等品牌。工商执法人员称,他们将进行调查,若存在商标侵权现象,将给予严厉惩罚。
记者调查
反使用童工难在哪
据叶强介绍存在三大难点:
①隐瞒真实年龄据劳动执法人员介绍,我市的童工大都来自遂宁、安岳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老板提前有叮嘱,在进行检查时,一般都不会说出自己的真实年龄。
②开具虚假证明一些地方为了扩大劳务输出,村委会、乡镇政府甚至派出所开具虚假身份证明,低龄高报,也给童工就业提供了方便。
③执法力量薄弱叶强告诉记者,整个成华区劳动执法监察大队只有3名执法人员,处理平常一些事务就要占去大部分时间,还要花大量的时间接待投诉者,这样执法的次数和质量相应就会降低,“整个成都市劳动执法力量都很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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