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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企业占地要给农民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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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7日03:00 人民网-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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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杨
本报讯(记者杨杨)农民能产生价值的土地资产在失去以后该如何体现,他们“上楼”以后生活保障引发的上访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昨天下午,在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大兴区区委书记沈宝昌在小组讨论会上透露,今年大兴区将重点从四个方面改善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
沈宝昌说:“首先要让失地的农民上楼,但不是简单的上楼,因为农民的地是能够产生价值的。让农民安心上楼,就要保障他们的生活。因此大兴区今年建设了农民新村住宅,新村住宅除了供农民本身居住外,还富余出一间房子让农民出租,这样就能保证农民的生活。否则的话,等把政府给的补贴用完了,很多的隐患又会出现。”沈宝昌介绍,今年年底,大兴区将会有3个以上村的农民住上这样的房子。
第二步是要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到大兴来发展的企业都吸收农民就业。第三步是将按照与社会保险接轨的原则,为农民建立保险。
最后是要建立产权属于农民的物业,沈宝昌透露,目前凡是到大兴占地的企业都要建设一部分产权属于农民的资产。比如拿出开发项目中一幢大楼或楼内某些消费场所的产权给农民,企业再想用的话就向农民租。沈宝昌认为,企业这样做收回的效益要远远大于仅给农民补偿的土地款。据介绍,目前物美已经在大兴投资建立了一个占地1700亩的商业区,采取的就是这种方式,今后大兴的其他产业,像房地产等也要按照这个模式来发展。这样农民失去的土地就有了增值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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