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近日,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向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名为《积极寻求对策,避免“动物福利”成为新的贸易壁垒》的集体提案,委员们提出,“动物福利”问题正在继“绿色壁垒”后,成为畜牧、水产品国际贸易的一道新“坎”。
国际法:小猪有吃母乳的权利
什么是“动物福利”?记者昨天联系到这份集体提案的执笔者、昆山海关的龚震。
据介绍,中国是一个养殖大国,如果有人试图对养猪户宣讲猪的福利,并上升到法律层次,一定会被当成笑话。但国际上“动物福利法”已经规定了猪应享受的福利待遇,例如,小猪从出生开始至少吃13天母乳的权利;拥有铺了稻草的猪窝的权利;拥有供其拱食的泥土的权利。另外,猪在运输途中运输者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要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甚至在猪被宰杀之前,还规定了必须对其进行完全清洗;必须隔离屠宰,不被其他猪看到;杀猪要快,必须使用电击法;在猪完全昏迷后才能放血和解剖等等。
出口生猪休息不够被拒之门外
龚震告诉记者,他在海关工作,一些见闻使他对“动物福利”会影响贸易的感受更加深刻。有这样一个例子:乌克兰的农场主高高兴兴地把一车大肥猪送上了路,准备运到法国换外汇,可运猪的车历尽千辛万苦颠簸了60多个小时到达法国后,却被法国有关部门拒之门外,原来是农场主在长途运输中没有考虑到猪的福利问题,这批大肥猪在途中没有按照法国的有关动物福利法规得到充分的休息,因此被拒绝入境。
专家:猪受惊吓影响口味
现在国内的屠宰场大多是让生猪排着队进入屠宰场,看到自己的同伴怎样惨叫、流血、被分割。提案中认为动物处于极大恐怖和痛苦状态时,肾上腺激素会大量分泌,从而形成毒素,使成品肉的质量大大下降。昨天,南京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学系的姜平教授表示,猪在处于惊恐的状态时被宰杀,其口味将会大大打折。至于会不会产生毒素,现在还没有科学的依据。
“动物福利”需要多方探讨
动物福利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既涉及到动物保护,又涉及到国际贸易,还与社会自身的发展有关。在生产动物制品过程中缺乏人道,会碰到贸易壁垒,引起贸易纠纷,而忽视历史差距,一味迎合发达国家口味,则会大量增加我们的生产成本,加剧竞争的不平等;而过分强调动物的感受和情感,又与我们的国情相矛盾。委员们认为,这么一个复杂问题,需要环保、外经贸以及社会学、伦理学等许多领域的专家共同探讨。金陵晚报记者 刘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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