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洪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但一张莫名其妙的“罪犯入狱通知书”打碎了他平静的生活。在这张寄给家属的通知书上,徐大洪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12年”。按照通知书上的说法,他现在已经转入贵州都匀的桐州监狱服刑改造。
昨天,徐大洪带着“逃犯”的身份,风尘仆仆赶往贵阳,为自己的名声作最重要的更正:我不是罪犯。
我咋成了罪犯?
徐大洪是潼南县宝龙镇蚂蝗村一社人,一直在福建石狮开“摩的”。去年11月24日,一封寄自贵州都匀的信在徐大洪老家的村庄炸开了锅。信是寄给徐大洪的父亲徐安全的,里面是贵州桐州监狱的“入狱通知书”,上面称徐大洪因犯盗窃罪,被判刑12年。
由于徐安全已经在几个月前去世,徐大洪和妻儿一直住在福建。这封信被村民打开后,徐大洪“犯罪进了监狱”的消息在蚂蝗村甚至更远的地方迅速传播。之后,这份“入狱通知书”被村支书又转寄到福建。
收到自己的入狱通知书后,徐大洪吓懵了:我成了罪犯?我还能出去自由行走吗?我会不会被抓起来?我才33岁……想了很多之后,徐大洪才缓过神来:我没犯罪呀,是不是搞错了?
你是不是逃犯?
徐大洪简单给妻子作了交代,马不停蹄地赶回重庆。一回到潼南,村里人见他就像避瘟神一样。大胆一点的,就很神秘地问他:“你是不是从监狱逃出来的?”
徐大洪遭遇到从没有过的悲凉:没人敢和他说话,没人敢邀请他到家里吃顿饭,他看见的只是白眼。
他只得不停地解释,说自己根本就没犯罪,但没有人相信他。
为了洗清自己的“罪名”,徐大洪只得到当地派出所去查,看有没有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但全村就只有他叫徐大洪。
奔波数天之后,徐大洪终于弄清楚,自己被“冒名顶替”,原来,同村人徐大荣在贵州犯罪被关进监狱,一直冒用的是他的身份。
要为自己正名!
徐大洪认为自己的名誉受到极大的侵害,他立即想到告状。
告谁呢?他认为公、检、法、监狱都有责任。他开始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但一听要告“公、检、法、司”,律师都吓了一跳,国内还没见过有人把四家都一齐告的,律师没人接招。
最后,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王文渊律师同意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2月5日,徐大洪和王律师带着诉状到潼南县法院立案。在这份诉状中,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贵阳市人民检察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桐州监狱被列为被告。徐大洪在诉状中认为四被告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偿损失3万余元。
潼南县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徐大洪的起诉,理由是徐大洪与公、检、法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所以不能以名誉权起诉。潼南县人民法院建议徐大洪到贵州当地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但王文渊律师说,按照《民法通则》121条的规定,国家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时,侵犯公民、法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告名誉权,应该是有法律依据的。
昨天,徐大洪又赶往贵阳,他准备到贵州高院反映情况。徐大洪的不白之冤如何洗清?名誉权案子能不能立起来?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邓萍 实习生 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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