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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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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8日09: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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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4年2月17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陈文清检察长所作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0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四川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保障和促进“三个转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纠正诉讼违法,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为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做出了新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要求,2004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四川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进一步强化对刑事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诉讼活动的检察监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三个转变”,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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