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mages/c.gif) |
厦门一网民网上通缉小偷 网友莫衷一是警方反对 |
![](/nimages/c.gif) |
![](/nimages/c.gif) |
|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19日13:15 千龙新闻网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nimages/c.gif) |
|
2月12日,在厦门房地产联合网“网友精彩话题”一栏中,厦门一位署名karson的网友发帖说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被偷了,karson同时在页面上发布由监控录像拍摄到的小偷画面,数日内点击率超过2260次,这种做法在厦门引起非议。
karson说,2月6日晚,他带着笔记本电脑在单位加班,突然发现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因为座位刚好有监控探头对着,通过单位监控录像,他发现在当天晚上7时左右,有一个年轻男子在办公室附近鬼鬼祟祟地走来走去,后来,趁karson不在座位上,小偷溜进来拿起笔记本电脑,夹在腋下,再套上外套就出门了。失主在网上公布了录像拍到的小偷的照片,画面上是一名大概25~30岁的男子。但失主也坦言:通过网上发布“小偷”照片的做法,纯粹是他个人的意思,并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同意。
此举有的网民支持,也有反对,一位网友说,把小偷的照片登上去,可照片又不太清晰,搞得他们单位每个跟上面登的人长得有点像的,都被拿来开玩笑。
厦门市警方和一些法律界人士对私人在网上发布抓小偷信息的行为均不予认同,警方称不提倡市民这样做,即使要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途径发布通缉令,也应由公安机关来发布。厦门有律师认为,这种做法不妥,容易祸从网出,使之演变为攻击他人的手段,从而引发社会混乱。
|
|
![](/print/c.gif)
|
![](/print/c.gi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