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大钺 通讯员 邹伟光 詹船海) 近日,在深圳打工的四川籍女工韩春因抢救无效,在广东省职防院中毒急救中心闭上了双眼。年仅25岁的她因工伤索赔未果,就选择服鼠药自杀的不归路。有关人士称,韩春这种做法决不可取,外来工遇事一定要依靠法律来解决。 工作中撞断两颗门牙 韩春是四川省西充人,她的丈夫杨树良告诉记者,韩春2003年7月8日,进入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文鼎制品厂五金部。同年7月12日上午,韩春在上班推塑胶周转箱时,因地板太滑不慎摔倒,撞掉两颗上门牙。 韩春受伤后,厂方支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由于安装假牙的医治费用不够,几天后,韩春去找厂方协商,厂方称愿出2000元镶牙费了事。韩春认为这2000元只是医疗费,工厂还应支付自己的工伤赔偿费用,于是就拒绝了厂方提出的条件。7月20日,她再去厂里时,厂方一名负责人称她已被炒掉,并称医院的医疗费厂方已支付,其他赔偿费用厂方不管。 掉牙找工十多次不成 为维护权益,7月21日,韩春向宝安区沙井镇劳动站递交了投诉书,要求厂方支付她安装假牙的医疗费用和工伤赔偿费用。同年11月12日,宝安区劳动局认定韩春为工伤,沙井镇人民医院工伤技术鉴定小组评定韩春工伤为10级伤残。 11月19日,韩春向沙井镇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请求工厂支付一次性工伤残疾补偿金及工伤辞退费等项共计39000多元。 韩春一边等待劳动站的仲裁结果,一边又开始找工作,她先后找了10多家厂都被拒绝,用人单位都嫌她“牙齿不好吐词不清”。掉了门牙,在日常生活中很多老乡都笑她是“缺牙巴”。 生活无望吃鼠药自尽 由于找不到工作,再加上老乡的嘲笑,这令她心情十分痛苦。她和丈夫租房住在沙井,没工作丈夫只好去做搭客仔维持生计。可不巧的是,去年12月,丈夫的“摩的”因是外地牌被交警部门没收,夫妇俩一下子完全失去经济来源。 今年2月2日凌晨1时多,韩春因工伤的事抱怨丈夫,夫妇俩发生口角。中午11时40分,丈夫杨树良有事外出。一个小时后杨树良返回出租屋,发现妻子倒在床上口吐白沫,不省人事。 杨树良立即将妻子送往沙井人民医院急救,被诊断为鼠药中毒。2月4日晚,由于病情严重,韩春被送到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中毒急救中心救治。因抢救无效,2月5日晚9时多,韩春停止了呼吸。韩春死后,欠下2700多元医疗费,院方没开具死亡证明,目前韩春的尸体一直停在太平间。 家属愿以3万元结案 韩春去世后,杨树良就妻子工伤和非因工死亡向文鼎厂提出11万元的赔偿金,但厂方对此不予理睬。杨树良请求厂方借一部分钱先将妻子的遗体火化,也遭到厂方回绝。沙井镇劳动站鉴于案件已经复杂化,向杨树良提出让他到宝安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月12日,死者家属要求以前向厂方借支的1.5万元除外,另外厂方再给5万元结案,但厂方表示只肯再出3万元。由于死者一方拖不起时间,决定接受厂方的赔偿方案。 针对韩春这一事件,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厂方和劳动部门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他呼吁,广大外来工遇事一定要依法,决不可用过激行为。 女工不甘赔偿跳河自尽 本报信宜讯(记者 姜玉峰 许晓宇 通讯员 李艺兴) 女员工当班时间丢东西,老板没报警反而要求员工赔偿5000元,不满此决定的员工跳水轻生以死抗议。员工父母遂向老板提出8万元的索赔要求。日前,信宜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鉴于死者是成年人,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判决老板只对其死亡一事负三成民事责任,只需赔偿2万多元给死者父母。 2002年12月5日,陆某(女)到周某个人开办的手机店当售货员。去年1月21日中午,陆某一人在店中上班。不久,周某返回店中后称,店内一台三星T208手机和一台三星A288手机不见了,即追问陆某。但陆某无法说清原因,也不知道手机的去向。周某认为,手机丢失是陆某工作失职造成的。于是,他没向警方报案,而是写下一张共5000元人民币的欠据要陆某签名认可。陆某签名后离开该店。 次日,周某见陆某没来上班,便与其亲友联系。陆某的父亲获悉女儿失踪后四处寻找,随后在信宜市区某水闸边发现了陆某所用的自行车,陆父当即报警。陆父请求有关部门打开水闸,放水寻找,后经10多人下河打捞,终于在河底捞起了陆某的尸体。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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