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建议代表提议案,保护逾百万的来京购房者居住权
■ 背景链接
●2003年7月,沈阳取消暂住证制度,改为申报居住登记,率先在全国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2003年11月,北京取消在京港澳居民《暂住证》。
●2004年2月,北京市人事局出台《北京市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2004年3月1日起,六类人才来京从事文化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产业,经资格认定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享受8项扶持待遇。
本报讯 在北京已经购买房屋,但住在自己的房屋里却像一个客人,必须年年都去办暂住证。这是许多外地人在北京遇到的尴尬。昨日,一些市民通过本报“征集议案提案”活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在京购买了房屋后,能否不再办暂住证?”
目前,该建议已转交给本次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表示将对这个外地来京购房者的居住权问题,给予关注。
市民王先生说,外地来京人员在京购买了房屋,就依法取得了房屋所有权,就有权住在自己的房屋里。可许多外来人口即使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仍然要办《暂住证》,在自己的房屋里只是“暂时”居住,这非常不可思议。王先生建议,给持有北京房屋所有权证的外地人员颁发《居住证》代替《暂住证》。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今年2月,北京的外来人口数字为409.5万人,其中购买住房的有约30%,即突破了百万。对这一部分在京购房户,能否以《居住证》代替《暂住证》?这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昨日,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倾听各方面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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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
北京暂住证分四级
北京市从去年11月起推出“绿卡式”暂住证,北京市公安局推出了A、B、C、D四级暂住证。
外地人员每年都要因暂住证最少去“年检”一次,A级暂住证的有效期延长到5年以上,B级3年、C级1年、D级6个月。其划分标准是根据来京时间、职业、流动性等。
相关规定要求,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来京后3日内,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暂住证》。
■ 观点碰撞
警方:不办暂住证 警方难强制
昨日,记者自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获悉,目前,暂住证仍旧是北京管理外来人口的主要手段。而许多在北京已购房购车的外地人,只要没有取得“人才绿卡”,就仍需要办理暂住证。而警察在检查这一部分人的暂住证时,也面临执法尴尬。
一位基层派出所民警说,对他们而言,查暂住证是最头疼的工作之一。自去年3月《城市收容遣送管理办法》取消后,他们对于无暂住证的,警方已没有任何强制措施。而对已在北京购房的外地人,如果不办暂住证,警方也没有太多办法。
据统计,截至今年2月,北京的外来人口数字为409.5万人。但据了解,真实情况将远远高出这个数字。
一位负责人口管理的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都在急切等待今年7月1日国家有关部门将要出台的关于城市外来人口管理的新规,新规对于暂住证的去留、外来人口的管理模式都将有明确规定。
人事:新人事政策 现在不好说
北京市人事局办公室田主任说,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人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是否将新近发布的“六类人才”口子拓宽,田主任说,暂时还没作研究,政策从酝酿、调研到出台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对人口采取怎样的管理方式也不是短期的事,要和城市规划、资源情况协调匹配。
田主任说,即使要改革,也只能一步步来,至于短期内会否出台有关方面的新人事政策,不好说。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凌云介绍,目前,外地人口在该中心的存档量为12万份,不到总数的10%。外地存档者日常服务和本地户籍者没有区别,但在评职称、因公出国时,该中心就开不了证明。
凌云说,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前,户档不能分离保管,给人员流动带来一定不便,异地存档政策出台后,外地户籍者在中心的存档量不断增加。但总的来说,由于政策的因素,外地人在京存档案者还是相当少。
专家:取消暂住证 先变户籍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认为,暂住证是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造成的,户籍制度不改变,暂住证就不具备取消的条件。
史际春认为,人口管理水平落后是暂住证存在的原因之一,这种落后主要指管理机制和技术水平。在国外,所有公民都拥有独一的号码,安全机关可以很便捷地掌握公民的基本个人信息。但在我国,我们还远远达不到这种水平。
史际春称,最近几年,北京市推出了北京绿卡制度,已可解决人才子女的入学等问题。“户籍改革是大势所趋,但必须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步进行。”
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主任史柏年表示,暂住证制度在户籍管理中起过度作用,各地陆续出台的措施都表明,户籍制度未来会朝着更加开放的方向发展。
他说,单纯的暂住证管理不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也不是社会公平的表现。但改变不可能一步到位。
小区:居委会查证 松紧各不一
记者随机对宣武和丰台的4家居委会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居委会对于暂住证的管理及检查,松紧不一。
在南城某高档住宅小区,据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介绍,外来人口在此购房比例约在50%~60%左右。成立不久的小区居委会曾在去年进行过外来人口登记,但对于购房者中的外来人口,他们并未进行单独统计,暂住证的普查也没有进行过。
该居委会负责人表示,目前并不对业主进行这方面的强制要求或普查。对于非本地人员是否需要办理暂住证,小区主任的认识比较模糊。
在另一处南城新建小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恰巧正进行居民组成的调查工作。调查的任务量很大,居委会负责人要与地区派出所的外勤民警走访近3000户居民,主要目的是了解小区内出租房屋情况。在这次调查中,所有业主都要进行登记。
在调查中,多数居委会负责人都知道外来人口在购房后仍须办理暂住证的要求。
■ 来京购房者心声
管理外来者 能否更便民
●媒体从业人员
赵先生 28岁
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已经4年了,一直在媒体工作,当时没有留京指标,户口在毕业时就打回老家了。
前几年他住在房东家里,居委会和片警要求他办暂住证。“前年我在天通苑购买房子后,开发商收了100元钱,帮我代办暂住证。”
他说,像他这样的“北漂一族”在北京有很多,很多人都有大学文凭,收入也很稳定,买了房子后还要办暂住证确实很麻烦,也没有必要。北京市应该在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上把口子放开一些。
“北京市是国际大都市,加强管理是应该的,但还是要从方便市民角度,尽量简化不必要的程序。”
要办暂住证 感觉受歧视
●个体户
郭先生 40岁
做蛋糕生意的郭望宣从河北老家来京已经6年,过去租房住时都要办暂住证,去年他在崇文区买了房子后就没有再办暂住证,现在也没有人来要求他必须办。
他告诉记者,自己目前的年收入30万左右,生活很稳定,办暂住证就花几十元钱,在经济上没有多大负担。但他老有一种抵触心理,感觉自己被歧视。
另外,办暂住证时还要带居委会证明、各种证件,挺麻烦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就不会去办。
他说,在办暂住证时,外地来京人员还被人为地分了4等,这是明显的歧视。建议政府部门将其取消。
本报记者 廖卫华 王姝
王佳琳 刘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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