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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惊现骗婚团伙 租房子租家具甚至租“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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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2月20日07:51 千龙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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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提醒“外省人”谨防上当受骗
2月17日,经云县警方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一举将三个新型骗婚团伙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这些团伙的作案手法着实让人吃惊,嫌疑人的房子,“父母”以及应婚女子全是借来的,当钱财到手后,立即潜逃。
2003年12月以来,云县警方多次接到外省人报案,内容大致雷同,即被骗婚。外省人花了一笔不少的“聘礼”后,女方要么半路逃走,要么女方亲属拦路不同意女方远走等被骗的男方回到女方的“家里”时,女方家早已物是人非,换了人家。
针对骗婚犯罪活动出现的新情况,云县警方专门及时案情,划定云县茶房乡为骗婚案的中心发案地点,派出精干警力,以该乡为中心,开始历时2月的调查。
办案民警将涉案经额较大的“12·21”、“1·04”、“1·20”骗婚案并案侦查。2004年2月17日,警方开始收网,一举将诈骗了32800元的三个犯罪团伙成员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新德、杨文明、吴新珍、吴正安、杨文美、何安粉、文东英、周新文(在逃)等人,为诈骗钱财,结成团伙,真成员遍及凤庆、云县茶防乡、幸福镇头道水乡等地,四处寻找前来讨媳妇的外省人行骗。其作案手法是:首先由一人或多人四处寻找目标,利用他们急于在云南找到媳妇的心理,主动为男方介绍对象。然后,由另外的团伙成员在乡下农村出钱租一户农民的房子,将团伙成员充当这家人的父亲、母亲、女儿等。一切准备好了之后,“吊线”的嫌犯就会将目标带至“家”里相亲,如果目标看中了“家”中的“闺女”,他们便向男方以“彩礼”、“办嫁妆”等手法索要钱财。如果男方不满意,他们又会另组一个“女儿”,带至“家”中供男方选择。当男方付了“彩礼”,将“媳妇”带走时,“新媳妇”就会利用各种机会逃跑。实在无法逃走的,则会有“家属”急匆匆赶来,制造事端,让充当媳妇的女子逃走。
目前,该案仍在深审中。
警方提醒,到农村地区找对象的外省男子,一定要遵守我国的《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要被一时的假象所迷惑,以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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