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鸿、副省长游宁丰出席会议并讲话。
黄伟鸿说,《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元旦开始实施以来,广东省各地在贯彻实施该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下一步要加快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并要开展中小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游宁丰强调,要进一步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自觉性;要积极提供指导和服务,依法履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责;要努力改善环境,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加强引导,提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记者 孙国英 通讯员 戴怡富